第十五章 赎刑,用钱免罪48(1 / 1)

   当年司马迁也曾想过赎刑,奈何“家贫,货赂不足以自赎”,结果被宫刑。

   老朱是支持赎刑的,事实上,大明的赎刑制度之完善远远超过任何一个王朝。

   明初赎刑,主要有两种方式

   其一,以役代刑,其实就是服劳役。

   用不了两年,就会有一大批官员去凤阳报道,接受劳动改造……

   其二,使之入金而免其罪。

   这个简单,一手交钱,一手免罪。

   当然,赎刑也得看对象,像是老胡、老李、姓蓝的,这些就不适用于赎刑。即使适用赎刑,估计也没机会,全家手牵手都进去了,财产充公,也没人能赎,没钱可赎啊……

   按照明初律令,死罪三十六两,流罪二十四两,笞五十需要三两五钱。

   因为梁家暂代顾家偿还了债务,顾正臣手中还有足够的铜钱,肉疼地拿出三贯五钱,县丞金大车掂量着铜钱,笑着点了点头“既如此,那就免了,顾举人,我等身不由己,多有得罪,还请宽谅,告辞。”

   王富贵看着离去的金县丞与皂吏,气得直跺脚,这个家伙收了钱财不办事啊!

   “我们走!”

   王富贵再不甘心,也没办法继续留在此处。

   顾正臣看着转身要走的王富贵,沉声喊道“王老爷,我们的事还没结束,就这样走回去,是不是有些不妥?”

   “顾正臣,你想作甚?”

   王富贵愤然回头。

   顾正臣坐在长凳子上,掷地有声地说“我要拿回顾家失去的一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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