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阿史德乌没啜69(2 / 2)

他非常自信,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中原人罢了,况且对方只有一万而他手中握着五万最强壮的儿郎!如何能不胜?

颉利大喜过望,说道:“好,那我就在这等着你大胜而归!”

“您尽管在后面看着。”

………

瞬间,五万长相粗犷的胡人骑着战马,嘴里“嗷嗷”叫着整装待发准备杀向泾阳。

其实大多数突厥人并不像认为的那样五大三粗,实际上因为粮食时常短缺突厥的普通人都是骨瘦如柴,他们让中原人感到棘手的主要原因还是出众的机动性。

打不过可以跑,而且突厥打仗时喜欢将老弱放在前面来消耗中原人的体力和兵员,等对方精疲力尽后再放强壮的精锐过去。

可现在情况则是不同,颉利带着的十五大军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勇士,阿史德乌没啜率领的五万骑兵更是精锐中的精锐,勇士中的勇士,所以颉利才会如此自信。

五万打一万而且士气正盛怎么看都很容易,即使这些是唐军的精锐。

“儿郎们!前面就是泾阳,攻下泾阳后我们就可以在半日内兵临长安城下。”

“之前我们去过的汉人城池是不是很富裕?女人是不是很漂亮?”

“是!!”

野蛮的突厥人异口同声道,他们前些天可以说是抢的盆满钵满,不仅有钱还有女人。

这中原的女人在草原可是很吃香的,突厥女人太过彪悍不像这些中原人,柔的和小猫咪似的。

当年启民可汗之所以宠爱义成公主也是因为这个。

这人吃多了粗粮就总想整点细糠尝尝鲜。

“哈哈哈…现在我告诉你们,这长安要比之前的陇右富裕百倍!女人也要漂亮百倍!”

“到时候大家每个人都有份!”

“好好!”

“嗷嗷…”

下方的突厥勇士无比欢呼雀跃,他们这么努力的磨练骑射等的不就是今天吗?

粮食、女人、金银…等等都可以依靠手中的硬弓弯刀获得!胯下战马无处不可去,优胜劣汰,强者为王!

这就是草原一直以来所信奉的,突厥可汗其实也是一等一的勇士。

别看颉利在三年后变成了长安舞王,可实际上他也是好手。

弱小的人很难活到成年,即使是普通瘦弱一点的突厥人也有一股狠劲,弓马娴熟是标配,你不会都讨不到老婆,其他的亲属也会唾弃你。

小鲜肉要是去了哪里怕是都活不过三天。

嗯,其实他们细皮嫩肉的说不定会被当成女人,然后……

接着,阿史德乌没啜一声令下黑压压的突厥骑兵浩浩荡荡开赴了泾阳。

他们的身上穿着清一色的兽皮衣,皮肤黝黑,腰间挂着弯刀和硬弓,身后则背着箭筒。

远远望去压迫感十足,令人望而生畏。

突厥人从小就厮杀,上战场后就狠了,手中沾着血的人明显就不一样。

泾阳城楼上方,尉迟恭看着疾驰而来的草原骑兵,心中顿时就紧绷了起来。

他情不自禁的捏紧了手中的马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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