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天,文章从老男人的房间出来以后,她浑身都是血,就像是刚从血泊里面走出来的一样。(1 / 2)

  文章逃婚时身上并没有带什么钱财,他没办法住宿,只能睡在桥洞底下。

  要说夏天睡在桥洞还可以,但现在已经进入冬天了,冷风刺骨,文章只穿着一层薄薄的袄子,蜷缩在桥洞底下。

  别的流浪汉身上都盖着厚厚的棉絮,只有文章,身上什么都没有。

  文章在桥洞里待了一天一夜,他又冷又饿,实在受不了了,就到附近溜达起来。

  街边在卖肉包子,那肉包子皮薄馅大,掰开以后肉香就会散溢出来,她简直不敢想,咬下去会有多满足。

  文章做了一个吞咽的动作,口水都从嘴角边流了出来。

  卖包子的是个大娘,她心善,看到在路边流浪的文章,心疼的不得了,就从蒸笼屉里拿出了两个大肉包子,递给了文章。

  文章感动的不行,对着老板鞠躬。

  文章就在包子摊旁边坐了下来,她一口咬在肉包子上香浓的肉汁,在她的舌苔上蔓延着。

  文章从来都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馒头,在家里,她只能够吃剩菜,吃剩饭。

  因为是家里的女孩都没有资格上桌吃饭,她活得窝囊又憋屈。

  文章太饿了,吃肉包的速度也很快,没想到竟然噎着了,肉摊的大娘看她这样可怜,又给她端来了一杯豆浆,还对她说慢点吃。

  文章活了十几岁,从来都没有人对她这么好过。

  文章想要报答大娘。

  但是大娘告诉文章,她不需要报答她。

  大娘说她只是做一些举手之劳而已。

  文章的眼眶都湿了,她觉得素昧平生的人都比她的父母对她来的好。

  文章吃完,包子擦干眼泪,对大娘说了几句感谢话,就准备出去找工作了。

  她不能在小镇上多待,很容易又被父母抓回村里,所以她必须要去火车站,要去大城市。

  那个时候时代发展的没有这么快,坐火车也不需要有身份证核验,所以文章就偷偷溜上了火车。

  文章来到了大城市——恭市。

  这是国家的首都。

  她看到了高楼大厦,看到了车水马龙的景象,还看到了一个个穿着光鲜亮丽的男人,女人在街头行走着。

  而文章看起来就土里土气的,她的身上还穿着母亲出嫁时的红色婚服,是一件红色的西服,下半身穿着黑色的西裤,整个人都土里土气的,脸上又很脏,一看就是在逃难。

  但大城市里的人都很忙,没有人注意到她,这让她松了口气。

  她漫无目的的在街上行走着,她不知道自己能去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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