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识时务(1 / 2)

“当然有区别,你要是想帮社团做事,想出头,必须得正式入会才行。以前入会得做大戏,程序繁琐,现在不用了,你是我干儿子,让全叔帮你授印,再找几个人见证就行了。”

老鬼奀解释道:

“不过,入会简单,但想退出就难了,会被视为背叛。出来混的人,最看重的就是兄弟义气,最不能容忍的就是背叛。退出社团也会被视为背叛的一种。

尤其是扎职之后,或多或少知道一些社团的内部信息,为了保护整个社团,退出是更加不可能的事情。因为所有人冒不起哪怕一丁点的风险,所以,有退出意向的人往往会被抹杀。

你现在只是蓝灯笼,说得难听点就是临时工,只是做些打下手跑腿的工作,虽然出不了头,但好在来去自由,没人会在你的去留问题上为难你。”

“哦…,我明白了,谢谢干爹!”

张乐辉‘恍然’点了点头,随后问道:

“帮干爹做事是?”

老鬼奀掏出根烟,张乐辉识趣地帮他点上。

老鬼奀深吸一口后缓缓喷出一道青雾:

“我今天就跟你说好好说一下社团生意跟自己生意的区别……,

开埠之初,香港的商业并不发达,商业中心主要集中在皇后大道中,上环和湾仔两地也是其中重要的商业区。

当时香港的工业不行,甚至手工业也相当有限,大多是以出卖劳力为生的人,主要是以搬运工人为主,而这些人多数集中在上环和湾仔这两个地区。

大量流动的摊档摊贩和一些普通的贩夫走卒相聚在一起,为了谋生,难免会引发摩擦和纠纷。而当时香港政府的警察力量相当薄弱,对于这些地区发生的争执或殴斗,除非涉及人命,否则大多数情况并未引起足够的关注。因此,当时的下层社会几乎可以说混乱不堪。

当时有一个名叫卖鱼祥的东莞籍小贩,他原本是由广州来港谋生的。在广州时,他已加入当时的社团组织“洪胜会”。

当他到了香港后,目睹了这一群人日夜为争夺地盘、抢占主顾、垄断档口、争夺利益等利害关系而频繁发生摩擦的情况。无论是小事口角吵闹,还是大事聚众斗殴,血流成河,这已不再是谋生,而是一场生死搏斗!

因此,他发起组织“洪胜会”,旨在团结市场摊贩的力量,以备发生纠纷时能够有所依靠。”

老鬼奀笑了笑,继续道:

“有组织有规矩的人对抗没组织的人当然是无往不利,其他行业的人们看到卖鱼祥这一招奏效,开始纷纷效仿,以行业或地区为单位,相继成立了多个堂口,一时间竟然达到了十余个之多。

问题来了,在堂口成立之前,偶尔发生的纠纷只是个人之间的事情,或者是少数人之间的小摩擦。但堂口成立后,任何争执问题都变成了堂口之间的争端,导致问题变得更加严重。

在各个堂口成立后,湾仔、上环以及九龙、西环地区曾经爆发了多次大规模械斗。虽然没有演变成尸横遍野、血流成河的地步,但却导致多起命案的发生。

这引起了当时香港政府的关注,政府不仅要求警察部门加强缉凶工作,还密切监视这些堂口的活动。一些堂口也遭到搜查,甚至被迫关闭,最后不得不转变为秘密活动。

直到一九零九年的时候,勇义堂等十多个堂口中,有一位外号‘黑骨仁’的干部发起了一场联合行动,呼吁各堂口和平相处,倡导通过“讲数”的方式解决,非万不得已时,不得使用武力。即使到了必须使用武力的地步,也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一决胜负,绝不可惊动官府。

这一提议获得了各个堂口的赞同。于是,同年的端午节,香港历史上首次召开了“洪门大会”。

这些堂口本来与大陆的任何一个洪门山头都没有直接关系,大陆的洪门秘密组织也从未承认过香港的堂口是它们的一部分。那么为何这次会议却被称为“洪门大会”呢?

因为大会的发起者黑骨仁本身是大陆的洪门成员,隶属于天宝山碧血堂,担任着不低的红旗五哥职务。他认为洪门组织又不是官方系统,又不需要任何人认可,现在有了人马。既然大陆可以有洪门组织,为啥香港就不能设立?

更重要的是,初期的堂口只是一群杂乱的人群,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和等级分别,导致指挥困难。通过引入洪门的宗教仪式和神秘气氛,不仅可以增强凝聚力,还能为组织筹集资金。因此,这次大会被冠以香港洪门大会的名义。

在大会上,黑骨仁向在场的十多个堂口代表灌输了一套洪门的理论,同时当场展示了他的凭证。证明自己是天宝山碧血堂的红旗五爷。

在赢得在场代表的信任后,他提出了设立一套规矩和仪式的建议,以确保每个堂口和会员都有明确的遵循,避免像之前那样毫无组织。

同时,黑骨仁建议在所有堂口的名称上都加上一个和字,例如将洪胜会改为和洪胜,勇义堂改为和勇义等。因此,这些堂口从此都变成了以和字头命名的社团组织。我们和联胜的字号也是这么来的。

大陆的洪门组织因带有政治色彩,职级较为严密,分为香主、大爷、二哥、三哥等十一种职位。而香港的洪门组织则缺乏政治和民族观念,职级划分简化为香主、二路元帅、红棍、纸扇、草鞋、四九仔六级。”

“这些我以前也听过,不过,没您讲得这么详细。”

张乐辉笑了笑,拧开老鬼奀的茶杯递了过去:“您先喝口水,这些社团的历史,跟你说的生意有关系吗?”

“怎么会没关系?咳咳~,”

老鬼奀摇下车窗将烟头弹飞出去,接过茶杯抿了一口,清了清嗓子继续道:

“香港所有社团的成立之初,并没有什么远大志向,只是为了抱团混口饭吃。就像我们和联胜,打响名号之后,就有许多人投奔过来,最鼎盛时期,有会员二十万人,那时候是香港当之无愧的第一社团。

可人一多,事也多。

当时的社团虽然不用给底层弟兄发薪水,甚至那些人还得交会费才能入门。但独食难肥,你当老大的只顾自己,还会有谁愿意跟你?

早期的社团以赌博和收保护费为主,帮会内成员也要上缴一部分会费,供组织运转。作为回报,组织内的人做生意,帮派会帮忙,有人捣乱也会替他出头,这就是早期社团的生存逻辑。

但做老大的,除了老婆孩子,还有手下一帮弟兄要养活。吃要好的,用要好的,住要好的……,光收会费、保护费哪里够?

所以当时各类不正当手段也广泛存在。你也知道,混社团的都是些没文化的矮骡子,除了打打杀杀还能干什么?

用社团的钱去放高利贷,用走私、面粉、马栏、赌档等等非法手段敛财。

这些生意从一开始就是用社团的人力、财力去做出来的,所以都算是社团的的生意,入了公账之后再给出力的兄弟分红,给出事的弟兄安家。

但是,这些生意都是非法的,只要沾了这些东西,你身上就有污点,差佬就会盯死你。

所以,那些能闯出名堂的人后期自然会积极洗白自己身份,用社团给自己的分红,洗白后去合法经营政府认可的生意,比如夜总会、麻雀馆、酒吧、餐馆等等,这些就是私人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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