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妓女41(1 / 2)

那小孩迷迷糊糊点了点头。

杂货店老板听了,和五金店老板对视一眼,然后突然揪住小孩,对他狠狠扇了十几个巴掌,把这孩子打得脸蛋通红,“哇”地叫了出来。

杂货店老板哈哈一笑,把孩子撒开,任对方一溜烟逃跑了。

他冲五金店老板笑道:

“好了,这小东西会一直记住的!”

这都行?林顿看到了目瞪口呆。这也有些荒谬了吧?

应该说,明显有人和林顿有着类似的想法。一个清亮的声音狠狠朝杂货店老板啐了一口。

“驴交配出的杂种!这样欺负一个孩子!”

两个中年人本来有点纳闷,哪来的家伙莫名其妙想多管闲事。但当他们抬头,看到说话者的面容时,就立刻觉得理所当然了。

说话的人,是个红色头发的女人。她相貌还算不错,但身上有些劣质香水的味道。从她深深的眼影和颇显暴露的着装,不难判断她的身份——一个妓女。

妓女喜欢小孩子,似乎是黑城人的共识。

妓女反覆无常、喋喋不休、好杯中物(特别是苦艾酒)、贪图⼝腹之欲、热爱赌博、懒惰成性、满⼝谎⾔而且脾气暴躁。但她们往往非常具有团结意识、疼爱孩童、⾯对医疗⼈员时怀有羞耻⼼,还经常是虔诚的宗教信徒。另外,妓女不仅对鲜花情有独锺,也喜欢动物,尤其是鸟和狗。

没有人知道这些共识是怎么形成的,但黑城人就是很奇妙地都认可这样的说法。这些说法深入人心,以至于登堂入室,被写入了不少社会学家、教育家、法学家的研究里。黑城的作家在创作时,也喜欢将妓女塑造成这样的形象。

甚至于,一些文学家把妓女的优点发扬光大,创造出了“爱国妓女”这一形象。贝尔共和国东南方,隔海相望的兰蔻王国,就曾有位作家塑造了一位经典的爱国妓女。

让公认肮脏堕落的人群出现闪光点,更能形成反差,更能吸引眼球。作家都喜欢这么干。

眼下,这个妓女果然和刻板印象中的一样,言语粗鄙,却呵护孩童。

两个中年人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他们脾气并不好,但他们显然不会把一个妓女视为什么能冒犯他们的对象。毕竟,对方在他们的心中,更像一个玩具,而不是人类。

“怎么?你要用胸闷死我吗?”杂货店老板调笑道。

那妓女一下子就被惹火了。她把大拇指往左肩上一捅,然后移到鼻尖。这是黑城人表达轻蔑的一种下流手势。之后,她破口大骂起来。不得不说,她骂人的功夫真的很厉害,没一会儿,两个中年男人反而羞涩得满脸通红,憋得一个字也蹦不出来了。

林顿对这三个人都不怎么有好感。他习惯性检查了下他们的失控指数,发现都小于“中等”,就懒得搭理他们,直接离开了。

林顿乘坐出租马车来到了伍德区,却没有直接来到多朗德医院的门口。这是因为,那家医院的位置比较偏僻。即使林顿提出可以加钱,马车夫也不愿意耗费时间,把他专门送过来。如果林顿愿意加更多钱,或许对方的态度能缓和。但林顿不想惯着这家伙。

所以他干脆步行走完最后的十里路。

林顿的脚程很快。大约到中午时,他就到达了多朗德医院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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