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白溪镇1(2 / 2)

随着丹萨尼斯那一声声地喊着“让一让”,人群也慢慢给他们让开了一条道,但是马车还是只能很慢地走着,那速度,已经比小孩子步行还要慢了。坐在车上的两人看到不仅眼前是黑压压的一片人,就连航海家大道的对面也站满了人,贝利科斯不禁问出声来了,“好奇怪,镇上没发公告说今天有什么大人物要来,他们站在这大街两旁做什么呢?”

贝利科斯话音刚落,一个熟悉的身影就出现在了他们的眼中,出现在航海家大道的这中间,那是个肥胖的中年人,他驾驶着一辆满载货物的牛车,车上蒙着一大块布,布的四角都绑在车的四角上,绷得紧紧的。在那敞篷的牛车上,东西已经堆得有两人高了,正是有这么多东西,那牛车走在没有人海阻挡的宽阔街道上,也比小孩子走路还要慢。

这个肥胖的中年人,名叫鲁扎诺思·金盾,是白溪镇的首富,一个大财主,靠着放贷的营生,他的财富还在不断和镇上的普通人拉大,而他本来也是靠着这个,把财富从刚继承自父亲的一万金币发展到了如今的二十万。

“嘿,金盾老爷,你怎么自己赶牛车呀,不像平时的你。”格拉斯提尔首先向鲁扎诺思打起了招呼。

驾车的金盾收了收缰绳,勒停了那头牛,转过脸来看向刚刚走出人群的格拉斯提尔,他笑了两声,抖抖嘴唇上的大胡子,对海旗寒暄了起来,“这不是海旗老爷吗,怎么又兴趣和这穷小子同车了,也不像平时的你呀。”

“平时总是对人颐指气使的大财主,今天却自己赶着牛,带着这么一大车货物,难道是手下人受不了你的压榨,都跑光了吗?”海旗接过了金盾的话,语气变得轻飘起来,他的右手在膝盖上缓慢而有节奏的拍着,眼睛也只是扫过金盾和他的大车,就看向了别处。

“这些都是我千辛万苦从龙陨山谷里找出来的宝贝,当然要亲自送到我家的藏宝室里,给任何人我都是不放心的。”金盾的话音也变得轻飘了,倒是海旗,听过这话,眼睛就直勾勾盯着金盾的大车了,表情也从刚才的微笑变成现在的紧绷。

金盾接着又说:“上个月你找我借钱去买虹岛的葡萄园,应该没有想到那里会被狮鹫帝国的海军突然封锁吧,要是葡萄不能运出来,这个月你可能就还不起钱了,按照约定,你要赔给我三艘货船。”

“谢谢你的提醒,金盾老爷,我把从光锤郡带回来的货物卖完,就够还钱给你了。”格拉斯提尔变得稍微有点愤怒了,但还是面带微笑,虽然说不过金盾,却不想在气势上输给这个胖子。

“但愿吧,毕竟你现在又多了一个可以压榨的小伙子。据我所知,你花了三十金币从他那买到的三柄剑,在光锤郡卖出了三千金币的高价,轰动一时。而你之所以愿意与他同车,也不过是因为他所具有的价值吧,倘若是个普普通通的工匠,恐怕只佩替你拿着风衣,跟着你的马车在后面走了吧,就像上次你去玫瑰舞娘喝酒时那样。”金盾也不甘示弱,他甚至当众,也当着海旗刚认识不久的新朋友的面讲起了这段黑历史。

海旗听后更加愤怒了,他怒目圆瞪,恶狠狠地盯着金盾,但是只过了片刻,他就平静了下来,想起了刚刚认识贝利科斯的时候。尽管常常利用闲暇时间训练贝利科斯的剑术,却不怎么亲近,他愿意这么做也只是因为自己剑术高超,顺便帮助这个想学习剑术的孩子。可一个偶然的机会让他见到了贝利科斯打造出的宝剑,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才以十金币每把的价格买了下来。或许是心里真的有些愧疚,他沉默了,低下了头,半天没有说话。

“如果你真的还不起那笔买葡萄园的钱,我也可以给你指条明路。”金盾见海旗没有说话,就起身从牛车上跳了下来,他这一跳似乎不是很平稳,肥胖的身子压着那小短腿,落地后弹起了周围少许灰尘,接着往旁边一倾,差点倒在地上。渐渐站稳之后,回头走到车的一角,解开绳子,漏出了藏在车上的宝贝。

首先被映入众人眼帘的,是一个镶嵌着红、蓝、绿、紫四色宝石的厚圆金盘,每色宝石各有三颗,围成一圈,就如同时钟上的大刻度一样。

就在围观的人们陷入一阵惊讶之际,金盾拉高了那盖着车上的布,人们看到就在金盘的后面,是一尊人形金像。不同与白溪镇或是其他自由城邦乃至狮鹫帝国现行的十分写实雕像艺术,这金像是方形的脸和矩形的身子,手臂和腿只有粗略的轮廓,脸上的五官虽然鲜明,却不是任何一个人能长成的样子,鼻子几乎完全塌下去的。

围观的人们开始议论起来了,他们都在议论这些年代似乎比整个狮鹫帝国还要长久的金银制品,好像是出自上一个文明时期的东西,格拉斯提尔和丹萨尼斯也呆呆地在车上看着,只有贝利科斯满不在意,东张西望,似乎非常不屑。

“这些是我在龙陨山谷的一个洞里发现的,大家都知道,几千年来那都没有什么记录,所以这只能是一个远古的宝藏了。”金盾给大家清楚看到两件宝物之后,就盖上了那块布,一边系紧绳子一边说到,“我在那没有见到一个活物,也不会真的有什么强大的野兽袭击你,到底怕什么呢,都说危险,都不敢去。”随后,金盾吃力地爬上了他的牛车,赶着牛向广场的方向去了,人群也终于散去了,但是在广场那边又聚集了起来。

“总算走了。”贝利科斯把脸撤向金盾那堆得高高的牛车相反的方向,小声嘟哝着,“我非常讨厌这个胖子。”

在格拉斯提尔的示意下,马车继续行进了。坐在车上的格拉斯提尔对贝利科斯刚才那番话有些疑惑,虽然他也不喜欢金盾,却不知道他能和这个孩子有什么过结,他只能旁敲侧击地说,“好多人都是一边骂他一边找他借钱,可他却能对那些人笑脸相迎,只要他们支付得起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利息,的确,他做的事,没有一件讨人喜欢。”

“只要你妨碍他赚钱,他会想尽一切手段加害你,父亲不愿意把铁匠铺卖给他,他就和全镇所有商铺说不准买铁给父亲,甚至会在铁到达港口时直接买完,一点也不留给我们家。”贝利科斯说着也把头转向了格拉斯提尔的反方向,他不想让这位航海家看到他脸上的泪痕。

不多时,马车就行驶到了一处破旧的小巷子口前,这条小巷非常窄,甚至比这两豪华马车的轮距还要窄,两侧的房屋都有大片的墙皮脱落,没有脱落的地方,也布满了大小不一的黑斑。小巷的地面也是坑坑洼洼的,脱落的墙皮在上面风化成的灰不均匀地蒙在了地上,这地上甚至还有水渍,可是这一个月都没有下过雨,显然是楼上的倒下来的污水。

“只能送你们到这了,海旗老爷,马车进不去。”丹萨尼斯拉停了马车,回头对格拉斯提尔说。

格拉斯提尔没有马上下车,他还在上下打量着这个狭窄的巷口,若有所思,片刻之后,他便对贝利科斯说着嫌弃的话语,似乎想要劝说他不要去这间酒馆了。白溪镇大大小小的酒馆有很多家,玫瑰舞娘在里面是最高级别的,即使关门了,也可以找其他高档的酒馆。格拉斯提尔提到过几个名字,金盾夜莺,金盾火炬,金盾幼狮,这三家都是装修很考究,而且在大街面上的,马车可以直接停到门口的那种,甚至旁边还有和酒馆本身差不多大的院子可以用来停放马车。

可毕竟是在金盾名下的酒馆,从贝利科斯前面说过的话就能知道,他是绝对不会去的,格拉斯提尔也知道这一点,于是他有说出了一个名字,银树,据说这就酒馆是在白溪镇居住的尖耳朵的精灵的产业,酒也是精灵风格的酒,人类一般不太习惯,但总有猎奇的人会去尝上几杯。

不过贝利科斯坚持要穿过小巷,去液体面包酒馆,他说,“这家酒馆虽不及你刚才说的那些装修豪华,或是充满异域风情,却是所有冒险家们的最爱,精灵,矮人,还有那些从狮鹫帝国的异族军团退役的老兵,只要热爱冒险,就都热爱这家酒馆。”

“好吧,我同意了,就和你去这家吧。”尽管不情愿,格拉斯提尔还是说出了这句话,他先走下马车,拎起长袍,好不让袍子的下沿触碰到地上的积水,然后小心翼翼地,尽可能不踩在积水坑里,就这样一步一步向里面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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