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俗套的开始?(1 / 2)

似乎无论哪个地方、哪个时代的城镇,在相对和平时期的生活都是这样:在整齐又杂乱的建筑群中,人们穿梭奔走,有时停留休息,有时喊叫交流,为不同的目的而忙碌着。生活看上去一成不变却又不断变化,如同不停向前奔涌的河水。

这个名为齐朝的地方的首都也是如此:经过开国后几十年的建设,如果用封建社会的标准来看齐朝的京城,它绝对称得上繁华。高矮不一的建筑错落有致,衣着简朴的行人们穿行在整齐的石子路上,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此时是初春正午,首都东面的市井没有太多人,只是有些提早吃过饭的摊贩来到市面上整理东西,为下午可能的生意做准备。

而在市井的转角处,有一个开在简陋木棚里的面摊。这里卖的除了面也只有些小吃,毕竟从它粗糙的装潢和简陋的桌椅来看,它面向的客户大多是从事体力活儿的劳工。

但今天,在如往常活跃的一片暗色中间,面摊靠里的一张桌子旁多了两抹异常明亮的色彩。

坐在桌子一边,慢慢嗦着阳春面的是名长相白净秀气的年轻男子。他穿着水蓝色外衣,衣料光滑如绸缎,却明显比绸缎厚实。男子旁边放着一个与他的打扮略不相符的粗布书笈。

而他对面小口吃着红豆圆子汤的是一个看上去十多岁的小女孩,梳着双丫髻,一身红色罗裙。有着和亮色衣服相称的白皙皮肤和可爱圆脸,一看就像大户人家的孩子。

按理说,这样明显手头宽裕的两人组合不该出现在这种简陋摊子上。不过现在正是晌午,大多数百姓都在忙着吃饭,因此没人特别在意他们,只把二人当做偶然歇脚填肚子的过客。

在他们吃着的时候,一个满脸横肉的男子大步从他们身旁经过,走到忙碌的面摊老板面前。

“老板,来碗烂肉面!要多放小葱!做快点,一会儿我还有事儿!”

说着,他丢到菜墩上一块碎银子。老板腾出左手来颠了颠,立刻挤出笑脸,放下煮面用的长筷子去招呼男子,请他在收拾得最平整的一张桌旁坐下。

“老陈,今儿个心情不错啊?”男子从桌上的筒里抽出筷子后,立马有几个明显和他相熟的劳工打招呼。

“是啊,好久没路过这儿了,正巧我得出门办事,所以特意来吃碗面。”

老陈说着一撩袖子,立刻有眼尖的看出了他身上的门道。

“哟,您这褂子的料看着可不错啊?!檐五爷赏的?”

“那是!”迅速被看出炫耀点的老陈脸冒红光,“本来这批棉布是专供皇宫的,谁知道乌州那边多产了六匹布,和进贡的布一块儿送到了老爷那儿。老爷看我办事麻利可他心,就把其中半匹甄妮布赏给了我,我让我家婆娘做了这件短褂。怎样,不错吧?”

都说到这份上了,劳工们自然是纷纷称赞:

“还是高家大方啊!”

“能和皇宫用同一种布,老陈真是好福气。”

“以后檐五爷那儿要是再有活儿,记得先跟咱们打招呼,让咱们也赏光。”

“这是哪里话,老子现在可算发达,当然得照顾穷哥们了。”老陈显然对来自老乡的恭维十分满意。

正聊着,老板把老陈点的面和一份额外附送的炒肉皮给他端到面前,心满意足的他把肉皮拌进面里,三两下就把面吃干净,随后又一抹嘴大步离开。

而外层书桌旁的两人也总算吃完了碗里的食物,秀气的男子把面碗小心推到一边,从书笈里拿出纸笔砚台,开始磨墨,好像准备写什么东西。

开始出声的劳工们则继续他们的闲聊。

“哎哟老陈这真是走了狗屎运,原先只是高家的洒扫小厮,没想到被高老爷赏了檐五爷。”

“谁让人家跟对了主呢。”

“当年哪个大仙能想到啊,檐五爷那个病秧子现在这么厉害。”

劳工们自然把话题引到了老陈如今跟随的主家身上。

“要说这檐五爷也是个奇人。生出来那阵是个痴呆,话都说不利索。后来更是三天两头生病,他还没离开京城那阵,城中医馆里有名有姓的郎中都往高家去过。”

“后来他十七岁那年,生母一病死了。高老爷续了弦,他就被送去了琼昌的庄子上修养。”

“琼昌?!那地方可荒凉得紧啊,这几年还一直闹旱灾闹饥荒呢。”

“可不嘛!他刚去琼昌没两个月就水土不服生了大病,上吐下泻好几天后昏睡了整整三天三夜。”

“琼昌那边庄子的管事都准备去雇办白事的了,您猜怎么着?檐五爷醒了!而且他醒来之后居然跟得了神通似的,变得聪慧异常了!”

“本来高家那边知道消息后也没什么,反正家里不缺少爷,他们还是让他继续待在琼昌,该怎么对他就怎么对他。”

“琼昌那边的庄子是做布的,之前只是小本生意,结果檐五爷醒来后有天去庄子里逛了一圈,回来就闹着要线。”

“管事觉得难得少爷主动要东西,就把用来缝衣服的麻线给了他两卷。结果那少爷用麻线鼓捣好几天,整出个叫雷丝花边的东西来。”

“雷丝花边?最近布庄里整天挂缺货牌子,连样子都被买走的那种装饰?”

“可不嘛,那花边我去西面布庄做工时见过,繁复轻巧,又是高家布庄独产,权贵们不是喜欢缝衣服上当装饰,就是做成帘子或者屏风之类的大件放家里炫耀。”

“要说高老爷是真真的眼光毒辣,他从这事看出来如今的檐五爷远非池中物,就让他正式参与进了琼昌布庄的生意。这下可了不得,本来高家在琼昌的作坊只是小本买卖,织物的质量一般,檐五爷在那儿呆了五年后,高家的布名满四海,现在连黄口小儿都知道好布得认高家产。”

“后来,檐五爷发明了一台新样子的织布机,管它叫什么‘甄妮机’,那东西厉害得很,据说织布如飞,从这机里出来的棉布还光滑细腻。用这甄妮布做成的衣服也紧实耐磨,一年四季都能穿。”

“本来这甄妮机出来后,大家都以为檐五爷会在琼昌继续发展。谁知道人家另辟蹊径,跑去离琼昌十八里地远的乌州买房置地,在那儿开了新作坊。”

“谁让琼昌自己莫名闹旱灾,人都跑了呢。檐五爷要想扩大生意,可不就得往人多的地方去雇人么。”

“不,还有个理由。”

“啥理由能让人跑那鸟都不拉屎的乌州去?”

“蓝果啊!那东西在乌州的山上可到处都是!本来它又小又酸又涩,人和牲畜都不会吃。谁知道檐五爷变废为宝,拿蓝果碾成汁当染料。后来乌州当地很多花啊果啊都被檐五爷做了染料,这下,高家作坊出的棉布印染的色多了不说,花纹也繁多好看,京城各大布庄都抢着进,王爷甚至皇宫都开始采买高家作坊出产的东西。”

“这不,高老爷知道檐五爷的本事现在那么大,就亲自修书请他回京来指导本家的布庄,给他在京城置办了宅院让他随便住,还赏了他不少丫鬟小厮。本来高家这几个少爷里檐五爷完全排不上号,听闻他得了神通富得流油,来给他说亲的媒婆可是踏破了高家的门槛……”

在他们畅聊这位檐五爷的传奇时,开始的清秀男子已经磨好墨,用毛笔在压平的纸上开写。

“老乡林乐天敬拜高御史之五子高檐……”

刚写完这几个字,他顿了一下,接着把那行字撕了揉成团扔进一边的渣斗,又从剩下的纸上撕出一条来,在纸条上写了一列新字。

“乐天你这样写,是不是不符合拜帖的格式啊。”一边的小女孩没忍住开口问他。

“格式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能让对方以最快方式明白来访者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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