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以文治国的元仁宗296(2 / 2)

随后爱育黎拔力八达在位期间还改革了元朝的法典,这是因为自从忽必烈建立了元朝的时候就缺少一部有效的法典。

这是因为在元朝的多元文化社会想确定统一的法典有难以克服的困难的,同时也因为蒙古统治精英认为统一法典会限制他们的权力所以采取了反对的态度。

所以元廷从未制定一个通行全国的标准法典。

但是由于缺乏法典,这就引起了汉人官员的极大焦虑,他们进行了多次努力编撰法典和律例,以作为判案的依据。

于是爱育黎拔力八就决定达采取措施对这样的形势加以补救。

公元1311年元仁宗即位的当月,就命令中书省臣汇集从忽必烈朝初年以来的律令条规。

这一汇编工作于公元1316年完成。但是对汇编的复审过程比预期的时间长得多。直到硕德八剌即位后两年,也就是公元1323年,这一法典才以《大元通制》的名目正式颁行。

公元1316年,元仁宗立儿子硕德八剌为皇太子,打破了曾经的元武宗叔侄相传的誓约。

当时的这个做法导致后来元朝长达二十年的政治混乱及宫廷斗争。

公元1320年正月,元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驾崩,享年三十五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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