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节18(1 / 2)

我站在舰桥上,看着手中望远镜所展示出的,远处充斥着硝烟的战场。进攻的士兵乘坐小艇冲上海岸,与布置其上的炮台中的守军相互厮杀,明明在这个距离上不会听得清晰,但我的耳朵却仿佛能将那些声音——火炮爆发的轰鸣、两方拼杀的叫喊、子弹飞过的呼啸以及军刀砍到骨肉的声响,将它们全部收入其中。形形色色的声音混杂在一起,组成了一段无人指挥、令人恶心的交响曲,在这名为战争的剧场上不停地演奏着。

这是我第一次亲身参与到战争之中,当然,作为海军军官的我不会参与到陆战,而我在舰桥上的职位也让我的双手触碰不到枪炮。可以说,我是一个身处战场,却不会暴露在太多危险中的“局外人”。

只需要完成自己还算安全的分内工作,就能获得勋章,得到嘉奖甚至升职。自古以来军人便把战争视作自己向权力金字塔顶端爬升的工具,如今这个机会摆在我的面前,按照“正常人”的想法,我本应该十分开心才对。

“…”

握着望远镜的手微微地颤抖起来,镜中的画面也随之发生震动。按照“正常人”的想法,明明连战场都没有踏上,却害怕得浑身发抖,这无疑是怯战的胆小鬼才有的行为。

“…”

但是,只有我才知道,这根本不是由害怕而产生的生理反应。

“…”

双手失去力气,望远镜从中滑落。“啪嗒”一声,其掉落在地上发出的声音,于我的耳畔响彻,并随之引发了一阵耳鸣。明明那般细小,却盖过了战争的音响,盖过了那炮火与枪声伴奏的交响曲,以及身后长官愤怒的责骂声。我的眼睛直勾勾地看向远方,天空被染成了灰色,地面上覆盖着的,密密麻麻尽是人的血肉。一声低语,犹如流水,轻轻从我口中滑落而出:

“我们…究竟在干些什么?”

“…我说,老伙计,还得是你呀,你说对不对?。”

我以一种十分随意的姿势坐在马车上,一个人占了两个座位,一只手握着缰绳,另一只手则托着下巴。今日天气晴朗,时不时飘过的云彩遮挡住了肆意洒落的日光,气温也没有因季节的变化而操之过急,仍保持在还算舒适的清凉。一言以蔽之,就是十分适合出门。

“咴——”

梅菲斯特以一声短促的鸣叫回答了我,我听不懂马叫,就当是它默认了。

自从有了买汽车的打算,这几个月来我一直忙着为它做各种准备。忙来忙去的,都快把自己给忙糊涂了,最后还是罗莎寄来的信点醒了我:反正马车还够用,没必要这么着急忙慌地操办,有啥事都慢慢来,等今年过去了再说也不迟。于是,秉持着慢条斯理做事的想法,我将自己的购车计划推迟到了明年春天,在那之前我依旧会乘马车出行。

亏我还和歌德说不要着急,结果是我先急了眼。我耸了耸肩,没办法,看来弗林特要再等上几个月咯,谁让人们总说“好事多磨”呢?

不过想来也是,坐马车还可以像现在这样,要是开车的话就不能再这么随意。毕竟钢铁组成的机械不会思考,也无法记住前进的路线,它们作为工具更像是手脚的延伸,只有在人去操控的时候才不会出错。

我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坐姿,使其更加端正一些,将两只手都把握住缰绳,做出一副正在开车的模样,仿佛在我前方的不是梅菲斯特,而是一台正轰轰作响运行着的引擎。手中的皮质缰绳变成了圆形的方向盘,两只脚一只向下踩去,另一只则微微抬起,分别代表了虚拟的油门与刹车。此时就连我自己的鼻子,都好像能闻到空气中出现了本不存在的汽油味道。

“噗,真有够蠢的。”

我被自己这种近乎自娱自乐的“模拟驾驶”给逗乐了,反正也没有人看到,偶尔犯犯蠢倒是没啥坏处,我心想,没准儿还能变相为我的驾驶技术进行训练呢。

“——?!”

突然,一种感觉从我的胸口涌现而出,那是一种正在被眼睛注视着的感觉,一定有什么东西正在附近看着我。尽管并没有什么实质上的证据,但这种单纯的,由第六感引发的感觉还是促使我开始扫视周围,试图找出那个隐藏在草丛中的观察者。

“在那儿!”

我把目光锁定在了左前方大概十英尺远的一株小灌木丛上,在草叶之中似乎还存在着一个灰白色的身影。等到马车更靠近一些,我轻轻拉下缰绳停下梅菲斯特的动作,梅菲斯特没发出太大的声响,所以未打草惊蛇。我眨了眨眼,探出头,定睛向灌木丛中看去——

“——原来是你啊。”

我看清楚了那个藏身于灌木丛中的身影,是一只灰白色的小野兔,身形不大,正竖起耳朵躲在其中盯着我。我松了口气,这小野兔的年纪应该还小,看上去有些呆,都靠这么近了居然还没跑走。当然了,对我而言是件好事,要是它到处乱窜,吓到了梅菲斯特就不好了。

“…说起来,以前也有过这样的经历呢。”

看着这只野兔,我又回忆起了过去。记得十几年前,老约翰还是个硬朗的大叔时,他会在空闲时间拿上自己的那支双管猎枪,坐着马车到郊外去打猎,偶尔打到一两只野兔或松鸡,那么晚上就能加餐。作为他邻居的我和罗莎经常缠着他,想让他也带我们去,最后老约翰架不住软磨硬泡,只能拉着我俩一起去打猎。可小孩子不懂什么狩猎技巧,大多数时候只是纯添乱,不是干扰了老约翰瞄准,就是吓跑了猎物,因此只要我俩跟着,他就什么都打不到。

终于有一次,我和罗莎起了回正面作用,帮老约翰打到了一只野兔,给我们仨开心坏了。回到家后,格琳娜大婶用那只打到的野兔做了一大锅炖肉,让我们姐弟俩第一次尝到了兔肉的味道。就是到了现在,老约翰的猎枪不知丢到了何处,我和罗莎也已长大,可当时餐桌上的情景却仍记忆犹新。

“对了,我还没让歌德尝过兔肉的味道呢。”

可能是有点馋了,我看着那只野兔,忽然心血来潮,不如就给今天别墅的食谱加上一道菜吧。事不宜迟,马上行动。我翻了翻马车货舱里的行李,从中掏出我的韦伯利手枪——我并非一直都带着它,只是在前几日来的时候,于路上碰到了几只野狗,所以这次才带着枪,打算再碰上它们就鸣枪驱散。

带上了装备,我打开弹巢,装满子弹,然后轻手轻脚地走下马车,缓慢靠近那只仍呆站在原地不动的野兔。等到距离差不多近了,我按下击锤,手指扣紧扳机,使准心对准我正前方的猎物。

“——!”

等到瞄准完毕,我深吸一口气,然后轻动手指,扣下扳机。伴随着清脆的枪声,枪口喷出一串火舌,子弹划破空气,以肉眼难以捕捉到的速度飞向那只野兔,并最终命中了它。

“吱——”

“什么…?”

可能是在开枪的时候没拿太稳,我没能像自己期望的那样打中它的头部,做到一击毙命,而是打在它的身体上。血肉被撕裂的钻心疼痛使野兔发出了撕心裂肺的叫声,求生的欲望驱使它拼命的挣扎起来,可这样做只会拉扯伤口,并让更多的血液从中涌出,伴随它的一次次动作散落在周围。

年幼兔子的叫声十分凄惨,就好像是人的婴孩在啼哭般。这个声音我听到过,这种恐惧的、悲愤的,不甘于迎来死亡的叫声,曾几何时,也在我的耳畔回响过。不…不要再叫了,不要再叫了…!我的内心发出了阵阵低吼,它们试图让停滞的身体做出动作,去停下这只濒死野兔口中的悲鸣。快了结它吧,不要再让它因你打出的子弹而受苦了。这是你必须去做的事情,难道你忘记了吗?忘记了那些死去的人,那些你应当承担起责任的,将鲜血留在你手上的人了吗,埃德蒙顿上尉?!

“可是我,我,我能怎么做呢…”

我呆滞地在空中乱挥着手,直到那熟悉的黑铁色在我眼中一闪而过,我才想起来,自己的右手还握着那支转轮手枪。我的手正在止不住地颤抖,原先对我来说很容易按下去的击锤竟变得那般沉重。我重新对准那奄奄一息的野兔的脑袋,努力稳住手,不过几英尺的距离而已,别再打偏了,我在心中默念到。

“砰!”

“…!”

就在我扣下扳机,击锤落下,将弹药击发的那个瞬间,一张不是很清晰的面庞浮现在了我的脑海中。尽管它很快便消失不见,但我依然被吓了一跳,这惊吓与手枪本不大的后坐力结合在一起,使我一个不稳向后倒去,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结束了。”

我看向那只野兔,它的脑袋上多出了一个血淋淋的弹孔,已经停止了动弹,变成一具冰冷的尸体。我默默站起身,抓住它的耳朵将其提起。不过是一次打猎而已,不要联想到别的上面去——尽管十分无力,但我还是这样对自己说到。该走了,在这里浪费的时间有点多了…我转过身,想回到马车上,可定睛一看,啊?马车呢?梅菲斯特呢?它们全都不见了踪影。

“我的老天,你怎么先走了?我还没上车呢!”

真是大意了,居然没料到枪声也会吓到马,我懊恼地抓了抓头发。只见梅菲斯特离我已经有了一段不近的距离,而且丝毫没有要停下的迹象,八成是开第一枪时就走出去了吧。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它是用走的,速度算不上快,要是它选择跑起来,那事情可就难办喽。

“靠,别站在原地发呆了,快去追啊。”

我心中的声音催促到,按照它的吩咐,我一只手提着野兔,另一只手拿着枪,也顾不上形象不形象的了,直接撒开腿向前进着的梅菲斯特追去。

“呼…歌德,我来了。”

我打开别墅的大门,屋内打了声招呼。一个熟悉的,清脆的女声从客厅中传来,可见歌德她就在其中:

“中午好,罗伯特。”

“中午好。”

问候完她,我连外套都没脱,径直走向了厨房,将自己两只手拿着的东西放在橱柜上。就在刚才,我追着梅菲斯特跑了得有四五百码,方才停下它的脚步。在这个过程中,我一直拿着野兔和手枪,活像是一个马戏团里跑出来的小丑,现在终于能把这俩给放下了。

离开厨房,我脱下外衣,换好鞋子,走进了歌德所在的客厅。最近几次我进来的时候,她都是坐在客厅里,借此可以推断,我增加血液提供量的行为可能起到了作用——因为我来的时间是不固定的,这意味着我没过来的时候,她也不会像过去那样只是在房间中沉睡。就算只有卧室到客厅这小段距离,能多活动一下也是好事。

“歌德,你猜我今天带来了什么?”

我故弄玄虚地问向歌德,以她所坐沙发的位置是没法看到玄关和厨房里的。尽管看上去对我的问题不太感兴趣,但她还是猜测到:

“带来什么…是书籍、家具,抑或是食材一类的?”

“是食材,我在路上抓到了一只野兔,打算下午处理一下,然后晚上就吃炖兔肉。”

“嗯,听起来不错。”

她的语调没有起伏,但这也正常,相处这么久差不多习惯了。倘若哪天她的话语中突然变得富含感情,我可能反倒会觉得奇怪呢。

那就还老样子,我去取抽血的工具,给这位正安然端坐的吸血鬼小姐准备正餐。将医用塑胶袋挂上衣帽架,和细管连接起来,然后扎针,刺入血管,使得血液从身体流入袋中。现在的我与一个在医院抽血的病人别无二异,当然,若非要找个不同,那就是我没躺在病床上。哈,没准儿以后可以试试躺在床上抽血,倒也不失为一种新奇的体验。

抽完足够的量,我将针管拔出,随着针头从皮肤中离开,部分血液也自针孔渗出,在我的手臂上绽开了一朵鲜红的血花。

“…”

不好…似乎是受到上午的影响,当我看到流淌着血的针孔时,那张面庞——曾在我第二次开枪时出现的面庞,又一次占据了我的脑海,这次它变得更不那么模糊了。我摇摇头,希望它能够淡出我的视野,大概几秒钟后,面庞才终于消失不见。

“今天是怎么了…真的仅仅只是打了那只野兔所导致的吗…”

我拿出手帕,擦去臂上的血迹,先把血给歌德拿过去吧。我把封好口的塑胶袋放入餐盘,将其端到茶几上。

“放在这里了,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可以去拿个杯子盛出来。”

“不劳烦你了,罗伯特,”

歌德仍坐在原位,并没有着急去饮下面前的血液,

“你不吃中午饭吗?”

“我?我过一会儿再吃,我先去做些事情。”

没错,我想先去把作为食材的野兔给处理好,这样晚上就不用再忙,直接下锅就能炖了。我走回厨房,拿出案板和一只小刀,到底要怎么剥皮、放血、去内脏,说实话我也不是特别清楚,所以心里难免有些发怵。

“走一步看一步呗,车到山前必有路…”

我思索了片刻,最终放手去干。一刀、两刀…手起刀落,伴随着血和肉的撕扯,折腾了一个多钟头,我总算是把原先是一整只的野兔分解成了适合烹饪的肉块,并调配了些酱料将其腌制起来。万幸的是,在这个过程中,我没有出现之前的异常状况。

活都干完了,可我却不怎么饿,身上除了疲倦以外没有其他的感觉。我擦了擦手,将额头上的汗水拭去,那就不吃午饭了,就直接等晚饭吧,反正一顿不吃也饿不死人。现在我唯一想要做的,就是坐在沙发上好好休息休息。

我坐到歌德对面的那张沙发上,我们俩人已经达成了一种默契,在客厅的时候,通常都会一左一右分别坐上这两张单人沙发。我看了眼放在茶几上的餐盘,里面的塑胶袋已经变得干瘪,其中没有任何血液了,在它的旁边是一只玻璃酒杯,内壁上还挂着些许鲜红的痕迹。

“你还是用杯子盛了啊。”

“因为你在忙,所以我就自己去取了。”

其实要我去拿也不会太麻烦的…我在心中说到,不过既然她都喝完了,再去想这些也没意义。我向沙发的靠背上躺去,任凭自己的身体陷入那令人放松的软绵之中,我把手放到大腿上,闭上眼睛,想在这平静的午后休憩片刻。

过了一会儿,我听见几声“咯嚓”的细小响声,是有人在皮质沙发坐垫上移动发出的声音,应该是歌德。我把眼睛睁开了一条缝,只见她从沙发上站起身,离开客厅,步入走廊,去往我的视线范围之外。随后传来的是脚踩上木制楼梯的声响,几分钟后,它再度响起,伴随着轻轻的脚步声,歌德回到了我的眼中,她把一张白色的纸条放到茶几上——那是一张支票。

也对,月初嘛,她拿过来的是我的“薪水”。今天是我的发薪日,自打我开始从事这份这份提供血液的“工作”,薪水,或者说钱财,就不是很能让我感到特别兴奋了。在生活方式以及花销上的改变确实是原因之一,但是,更多的,比起金钱,我认为有更重要的东西值得去追求。

说起追求的东西,我想起了她曾这样回答我:“只要你愿意,我会听的”,若此话不假,那我是不是可以…和她去聊一聊这些困扰着我的事物?或许她不会和我共情,可单是能听我将它们说出,对我而言便已是足够的帮助了。

歌德接下来的动作打断了我的思考,她拿起用来饮血的酒杯,走进厨房,看来是想要将它放回去以便清洁。她走路的脚步都十分的轻,虽然有点自作多情,但我还是猜想这也许是她不希望吵到我才刻意为之。

“罗伯特,”

她的声音自厨房中传出,嗯,猜错了啊,我心想,

“我可以用一下它吗?”

用一下它?她指的是哪个东西,案板?还是刀?清理酒杯应该用不上它们。

“没问题,尽管用吧。”

这是歌德的房子,里面的东西毫无疑问也属于她,使用与否不必特地问我的。我不知道她拿这东西要作何用处,我面对的敌人是袭来的倦意,而它们明显快要战胜我了。我合上眼睛,微调身姿,马上就要迎来睡眠——

“——砰!”

“!”

一声巨响将我的睡意一扫而空,我猛地从沙发上站起身,原本难以睁开的眼睛瞪得如铜铃般,向着那巨响的来源,也就是厨房看去。

“靠…是我的枪!”

我一拍脑袋,总算是知道了歌德所说的是何物了。怎么能这么不小心呢?我的手枪,在刚进门的时候就被放到了厨房里,干活的时候又没注意到,就这么把它给忽视掉了。最离谱的是,弹巢里的子弹还没被我给退出来!我以最快的速度几步冲进了厨房,只看到歌德左手拿着转轮手枪,手指还放在扳机上,另一只手抬到与枪口平行的高度。子弹穿过了她的手掌,打进后面的墙上,留下了一个可以看到对面的血淋淋的大洞。

“——”

看到这一幕,我感到我的心脏剧烈的颤了一下。我按住胸口,试图让剧烈跳动着的心脏慢下来,可不管怎样做都是无济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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