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节18(2 / 2)

“你看上去很着急,罗伯特。”

歌德风轻云淡的对我说到,她确实有这么平静的资本:子弹打出的大洞并未在她的手心留下太久,不一会儿便迅速愈合,连一丝痕迹都看不出来。她身体上这等犹如神造的奇迹,早在与我初次见面的那个晚上就已经展示过了。

“当然——当然会着急,”

我做了几下深呼吸,等到情绪稍微稳定些后,才继续向下说,

“手枪…这玩意儿可是个危险物品,会要人命的,咋还能朝自己打呢。”

“我觉得很稀奇,”

歌德不以为然,她的视线依旧放在手枪上,

“上一次看到这种器具的时候,它们还未变得如此精细。”

好吧,她是真的不认为枪很危险,可能对她而言也的确没那么危险。察觉到我语气的急促,歌德动了一下拿枪的手,并说:

“你在担心我,这没有必要。”

老天爷…你这句话可真没说服力!我吃惊地看着她扭动手腕,将枪口对准了自己的脑门。她没有按击锤,直接就要向下扣扳机,不带一丝犹豫。我顾不上别的什么了,立马上手去夺她的枪,可她却没任何松手的意思。

“歌德,你在干什么?!”

“它对我不构成危险,我在向你证明。”

“证明个鬼啊,快松手,别再这样子了!”

“你说过我可以使用它。”

“是…啊不,没有,我以为你说的不是这个!你就当我说错了,我——”

“砰!”

“我去——”

大脑一片空白,周遭的响动被耳鸣声所取代,就连自己不经意间爆出粗口这件事也未被注意到。仅仅千分之一秒后,一张面庞,对,还是那今天已两次与我见面的熟悉脸孔,又一次毫无征兆地现身了,这次它变得十分清晰,就好像我亲身回到了见到它的那个下午。

这突然闯入我脑海的脸与我面前的那一张重合在了一起,尽管它们的五官毫无相似之处:前者属于一位中年男性,饱经沧桑的黄色皮肤被晒得黝黑,双眼怒目圆瞪,皱纹在扭曲的表情之下变得更深,愤怒——何等强烈的情感,我当然知道他因何而感到愤怒;而后者,我十分熟悉的,名为歌德的吸血鬼的美丽脸孔,从中却看不出任何的感情。它们属于根本不同的人,如今被我归入同一类别之中,究其原因…那额头上的,在额头正中央出现的,血淋淋的黑色大洞…!不会有错的…这点它们是一样的,那两张面孔!

“…”

是啊,一样的。身体被抽去了力气,我扶着墙走出厨房,坐回到刚起身的沙发上。尽管歌德的面庞已经从我眼中离去,可另一张脸,却依然留存在我的瞳孔上。我的大脑…就好像停转了般,全部用于运算的脑细胞均被强制停止了工作,使思维变成被白纸铺满的、一片死寂似的白色,唯有那张面庞还在其中显现。

“罗伯特,我说了,它对我不构成危险。”

我没坐下多久,额头上完好无损,连个印记都看不到的歌德也从厨房走进了客厅,手中还握着那支枪。她的话不假,对人来说必死的致命伤,连给她留下伤疤的能力都不存在。

“如果这般证明方式让你觉得反感,我会道歉。”

“…也有我的不对,我应该妥善处置它的。”

歌德将手枪递给我,我接过它,打开弹巢,四枚弹壳以及两颗子弹从中弹出,掉落在我脚下的地毯上。在它们落地的同时,白纸般空白的脑中蹦出来一个想法,我认为我得出了答案,得出了为何今天如此不对劲的答案。

“…是到时间了。”

“时间?”

“歌德,你能帮我个忙吗?”

“可以。”

她回复到,并弯下腰,准备去捡起地上的弹壳与子弹。

“不,不是这个忙,”

我叫停了她,其实我真正希望她能帮助我的,是别的事情。一件更加容易的,连手指头都不用动的事情,

“你曾经说过,会去聆听我的话语,是这样吧。”

“是的,我说过。”

“我求你帮我个忙,坐下来,听我说一些…不太让人喜欢的事。”

到时间了——到了什么时间呢?我想,有的事情,虽然自认为可以藏在心里慢慢消化,可实际上,我没办法去真正忘却一件改变了我的事,也很难淡化它造成的影响。它像一只在蛋中默默孵化的鸟,到了破壳而出的时间,便会毫无顾忌地冲破束缚,用漆黑的羽翼笼罩住一切。到了这个时刻,唯有将其叙述而出,才能让它松开爪子,闭上永不停止捕食的鸟喙,让我和它都重归自由。

“好的。”

歌德坐在那张她常坐的沙发上,答应了我的请求。

“你知道的,我过去是一个军人。”

“嗯,你告诉过我,海军军官。”

“你应该听说过霍雷肖·纳尔逊和亚瑟·韦尔斯利吧。”

“听说过,在别墅刚建成的年代,他们的名字举国闻名。”

“在百年后也是一样。”

纳尔逊子爵和威灵顿公爵,英格兰的战争英雄,无数人少年时的崇拜对象。英雄——多么神圣,却又充满蛊惑性的词语,军人大都渴望建功立业,能达到可以用英雄称之的地步,是他们毕生的追求。

“他们都有在地球那一端服役的经历,我也有过,这恐怕是我和他们为数不多的相似之处了,”

我用手抵住额头,唤起过去的记忆绝非难事,可回忆不仅仅是如照片般的片段,它们还会把当事人的情感也一并带来,

“我…我离开中学,去报考海军学校的时候,本来没抱有什么想法,只是单纯觉得自己不适合去读大学而已。后来完成学业,成为候补军官,我对这份工作又有了一丝期待,短暂的本土服役期过后,我被调到殖民地舰队,去往了身边亲友不曾到过的地方。

…而这正是我所期待的理由,我从小到大都是生活在这小小的城镇中,在我们的岛上,家里的条件无法支持我去远行。因此,我只能通过这种方法,走的更远,看的更多。这种想法,你…你能理解吗?”

“或许吧,我不清楚。”

“可是,看的多了,走的远了,人却反而变得更迷茫了。我不仅仅是…看到那些难以置信的绝美风景,更多的…更多看到的…”

“罗伯特,我在听,没关系的。”

“——啊,没错,你在听,我知道,”

歌德的声音犹如一剂镇静剂,我放缓自己的呼吸,继续叙述到,

“我更多看到的,不是子爵和公爵那样的英雄,而是一群披着制服戴着勋章的饿狼。在那帮家伙眼里,人的命不如金钱重要,他们甚至可以为了区区茶叶和香蕉,而去发动一场战争!”

我就参与过一场这样的战争,一场我绝对不想再经历第二次的战争。不是因为其有多残酷,我也压根就没有因它受伤。真正让我感到厌恶的,是…是…!

“…”

下午的阳光本应十分耀眼,可周遭升起的黑烟却将洒落的阳光遮蔽,有别于自然形成的、令人赏心悦目的云彩,这往往预示着死亡与毁灭的到来。而如今,它们确实降临了,在这座古老的东方城市,在我正站立的这条充斥着残垣断壁的街道之中。火药燃烧残余的味道仍在空气中飘荡,伴随着血肉腐败散发出的令人作呕的恶臭,刺激着每一个闯入这地狱之人的感官。

我低下头,看向在身下的那具早已冰冷的尸体。他是一个中年男人,健壮的身体与黝黑的皮肤昭示着他所从事的重体力工作,老茧遍布的双手握住了一把自制的火枪,扣在扳机上的手指没能向下按去,便已经变得僵硬。他的双眼大睁,饱含愤怒的目光注视着前方那个蹂躏他家园,并夺去他生命的敌人。

我认得这个男人,他是一位人力车夫,当我在几个月前来到这座城市的时候,曾搭乘过他拉的车。

“…”

我蹲下身子,用手合上了那双充满了怒火与不甘的眼睛,在这一刻,我想,我这辈子都没办法忘记自己眼中的这张面孔了。

站起身来,我看向站在不远处的格雷福斯。他正默默地将身子靠在一处断墙上,嘴巴里叼着一根烟卷,没抽几口,便用手指将还剩一大半的烟卷夹住,按在墙上熄灭掉,然后扔到了地上,再从烟盒中拿出一支新的烟卷去抽。

格雷福斯是个老烟枪,如此“浪费”的行为远不是正常的他能做出来的。

“…金伯利,他人去哪里了?”

“天知道…可能去买酒了吧,反正不在这里。”

他吐了口烟出来,没有将视线看向我,而是将其放在了被硝烟遮蔽的天空上。我轻笑一声,指着那具尸体,像是自言自语似的说到:

“如果…如果他就是所谓的‘拳匪’,那我可能早就被打死了吧。”

“埃德蒙顿…”

“我说,格雷福斯,你看看这周围…看看这些人,他们和我们有何不同?除了肤色、瞳色还有发色,难道他们的内在也和我们不一样吗?难不成仅仅是因为,他们是我们帝国扩张道路上的一点‘小小’的阻碍…?”

我环顾四周,这些失去生命的人,他们有多少是连武器都不曾握持过的平民?又有多少,是兢兢业业大半辈子,却在这个时刻不得不奋起反抗的普通人?就像我身下的这位车夫一样?

“埃德蒙顿,你没有开枪,也没有开炮,我以为你足够心安理得。”

格雷福斯将叼着的烟卷扔到地上,用脚踩灭,然后掏出烟盒想再拿一根,可手指却扑了个空——烟盒中已经空无一物。

“哼…你不也一样吗,格雷福斯,看来…你也没那么心安理得啊。”

“…”

格雷福斯的手停在了原处,在这之前,我从未见过这个玩世不恭的家伙有过此般的反应。

“心安理得…怎么可能心安理得,难道…仅仅是我没有做什么,就能否定这个事实?否定我是他们的一员,是犯下错事的人们的一员?!”

“…”

格雷福斯依旧没有开口,要是换做平常,只要我说一句他不喜欢听的话,他立马就会开口怼我,可现在却没有这样做。

“告诉我,格雷福斯,难道…你就不在乎吗?”

“…”

“…”

“…哪里…”

短暂的沉默后,格雷福斯开口了。犹如怒涛般的洪亮嗓音,从这个平日里懒懒散散的家伙口中爆发而出,令我都吃了一惊:

“哪里会有人不在乎啊,埃德蒙顿!”

他边说着,一边狠狠地把手中的烟盒扔到地上,精致的手工烟盒被摔得四分五裂。我意识到格雷福斯说出的话不假,他的烟盒是由其妻子亲手制作而成的,如今却被毫不留情的扔在地上,碎的连基本形状都无法分辨。

“我当然在乎!至于金伯利…金伯利也是在乎的!不然他这个天天赌不离手的家伙,怎么会啥都不干,跟个酒鬼一样去自己买醉?你知道他从不自己一个人喝酒!”

短暂的爆发之后是沉默,过了一会儿,格雷福斯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他调整了一下呼吸,长喘了几口气,接着说到:

“相信我,埃德蒙顿,我是在乎的。你也可以相信金伯利,他虽然一副傻样,可也是柔情之人,我们不会心安理得的接受这种恶行。”

“我知道…我知道,格雷福斯,”

我会去相信我的朋友,尽管看上去是个满不在乎的兵痞,可他们哪里是真正的坏人?但是…和他们一样的人,在我们的军队之中,又占了多大的比例呢?

“可有的人不在乎。”

“很多人,埃德蒙顿,”

格雷福斯接着我的话向下说,

“说实话,就连我——我也没办法放弃在皇家海军的工作。我有三个孩子,其中最小的女儿甚至还在襁褓,我做不到…即使我明白这是错误的,但我真的无法放弃它。或许你可以回到老家,找一个闲职,当个车夫或农民,可我不行。我已经是如此了,那些不在乎的,那些把金钱看得比人命要重的人,他们又怎会将其看重呢?”

“格雷福斯…”

是啊,他说的没错,那些人,无论是和我们一样身着制服、手执刀枪的军人,还是平步青云,腰缠万贯的富商,抑或是那高高在上,把握住国家命脉的官老爷们,无不是令人生厌的刽子手。当他们扣下枪炮的扳机、签署一份文件、或仅仅只是下达一个简单的命令,便夺取他人性命的时候,他们的身上,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会滴下血和肮脏的东西。在闪耀着珠宝首饰光芒,以绫罗绸缎装饰的宴会之上,他们杯中所盛的,那鲜红色的液体,不是酒,而是活生生的人的鲜血。

“…他们才是真正的吸血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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