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2 / 2)

“至少…床还算不错。”

我边想着便闭上了眼睛。

肉汤的香味从厨房飘出,把我的思绪带回了现实。比起回忆昨日,或许我现在更应该去填饱自己的肚子。我从床上爬起来,看了一眼床头柜上的那张五十英镑的支票。我打算明天去一趟镇上的银行,去看看这支票是否真的能兑出钱来。如果可以,那我在回来的路上还能顺道去集市逛逛;如果不行的话…好像也没什么办法。

“饿死了,赶紧吃饭去吧。”

不管怎样,这都是明天的事,这一刻我只惦记着我的那锅肉汤。我顺着香味向厨房走去,迫不及待地想去享用自己的晚餐。

第二天,我来到了多佛尔小镇上的银行。由于今天是工作日,年轻人大多出去务工,所以来办理业务的基本上都是老大爷老大妈,他们办理的时间一般都挺长,我在等了老久后才终于排队到了柜台前。

“您好,请问您需要什么服务?”

柜台员工有些疲惫地问到,可见他也被大爷大妈们折腾得够呛。

“我想兑换这张支票。”

我长话短说,掏出了歌德的支票,递给了员工。员工接过支票,当他看到支票的一刹那,我发现他的眼神里闪过了一丝异样。他抬起头,有些狐疑地看向了我,然后从他的座椅上站起身,留下了一句“请稍等”后便走进了一间办公室。那间办公室的门比其他的看上去都要高级,应该是行长或副行长之类的高级员工的办公室。

“这…行不行啊…”

我注视着办公室的门,等待着员工的答复。话说兑不出钱倒也就算了,万一这支票是假的,伪造支票这莫须有的罪名可就落到我头上了。

不过我的担心并没有发生,几分钟后,那个员工从办公室里走了出来,回到柜台上,开始处理我的事务。

“给您,五十英镑钞票和发票。”

员工把兑出的钱和交易的发票给了我。看来这支票是真的能兑出钱啊,我把五十英镑的钞票握在手里,一次性地从银行里拿那么多钱,在这之前还从未有过。我感觉自己的手在发抖,为了不在公共场合出丑,我用另一只手按住了拿钱的那只手,可结果是两手一起抖了起来。

“请问您还有什么需要吗?”

柜台员工倒是敬业,他无视了我的窘况,继续向我问到。

“我…还有什么?这个…”

被他这么一问,我想起了支票上迷迭香图案印章的事,还有他刚才的异常举动,这些确实是我想要问的。

“虽然我知道,一般银行会有保密协议之类的,但我还是想打听一下这张支票的出票人,就是…拿迷迭香印章代替的,请问您可否透露一些呢?”

“哦?您不知道出票人吗?”

“…是的,这张支票…是一个人给我的,她没有说太多。”

“我行确有相关的保密协议,但告诉你也是无妨。因为我,包括我们的行长——刚才我就是去向他请示,都是不知道这印章究竟属于何人的。但它的账户真实存在,而且很老了,里面的资产也十分庞大。”

员工说到这儿,顿了一下,接着说道,

“不管你是从哪里搞到这张支票的,那个给你支票的人,绝对不简单。”

“我知道了,谢谢你的服务。”

这位柜台员工说的一点不错,歌德远远不止“不简单”,作为吸血鬼的她现在又多了一个谜团。我向员工道了谢,用还有些颤抖的手把钞票和发票放进外套的衣兜里,离开了银行。

按照我昨天的想法,在从银行回家的路上恰好能路过集市。要知道我的手上可是有五十英镑的“巨款”,原先许多舍不得买或是买不起的东西现在都可以成为我的囊中之物。想到这儿,我摸了摸自己装有钱的衣兜,走路的步子不自觉地嚣张起来,腰板也挺得更直了,仿佛自己是个贵族或有钱的资本家。

不过,我这种姿态并没有维持太久。进到集市后,我一下子被打回了原形。虽然拿着这么多钱,但我却不知道可以在哪里花。转来转去,我就只是买了一些过去常买的便宜物品,更贵一些的我觉得买的不值,到头来还是那些实惠又物有所值的东西更吸引我。在集市里逛了半个钟头,唯一的大手笔支出是我买的一个可以拉着走的木制载物小车——卖一先令零五便士。

…还是老老实实地买些实用的东西吧。看来我就不适合过那种暴发户的生活,不过这也是好事,至少这代表着我不会一下子就花掉自己一个月卖血的报酬。

除了日常要用的生活用品外,我还买了不少清洁工具。原因不是别的,就是前天的经历给我留下了心理阴影,等过几天去歌德别墅的时候,我打算把它好好地清洁一番,争取不要再碰上与灰尘为伴的情况。

我把所有买的东西都放进小车,拉着它准备离开集市。就在这时,我看见不远处有一个熟悉的身影,是一个穿着教士黑袍,身形瘦削的中年男人。我走上前,对他打了招呼:

“上午好啊,麦肯齐神父。您也是来集市的?”

“早上好,罗伯特!我是来集市上买花种的。”

男人答到。他的名字叫亚历山大·梅森顿·麦肯齐,是小镇上教堂的神父。由于多佛尔小镇只有一个教堂,且麦肯齐神父本身也十分友善、乐于助人,所以基本上每个镇民都很尊敬他,镇上的老人们也会在闲暇时间参加他在教堂组织的互助会。

“你买了不少东西啊,连小车都装满了。”

麦肯齐神父注意到了我拉着的小车。

“…是啊,我最近找了份新工作,前天发的工资,今天就来集市上扫货了。”

“新工作吗?那太好了。”

麦肯齐神父笑了笑,

“之前你在各处打杂工,我还想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在互助会上给你找个差事呢。既然现在你有工作了,我也就不瞎参合了。”

“谢谢您为我着想,麦肯齐神父。”

我在刚刚退役,回到小镇的时候确实有过一段比较困难的时期,找不到工作,好多年没回来以至于和镇民都不太熟,简直就和费奥娜婆婆刚来的时候一样。没想到过了这么久,麦肯齐神父居然还惦记着我,也难怪他得到人们的尊崇了。

对了,说到费奥娜婆婆,我记得她好像也有参加教堂的互助会来着。正好现在麦肯齐神父就在我面前,于是,我开口向他问到:

“话说您举办的的那个互助会,参与的老人里,是不是有一位叫费奥娜·伯恩海姆的老太太?”

“你是问伯恩海姆太太啊,她每周都会来互助会,算是比较勤了。有什么问题吗?”

“倒也没什么,就是有些问题想向她请教一下。”

“有问题啊,那你可得等等了。上次伯恩海姆太太来互助会时,和我说她这几天要到坎特伯雷一趟,说是要待上几周,至于什么时候回来也没个信儿。不过如果你急着要问,我可以去帮你打听打听。”

“不了不了,就不麻烦您了。”

要待几周啊…那就没办法了。只能等费奥娜婆婆回来,再向她打听更多关于歌德的事了。

“要是没什么要我做的事,我就先走了,罗伯特。”

麦肯齐神父苦笑了一下,

“我还得去集市上的玩具店一趟,过两天就是我女儿的生日了,她吵着跟我要一辆马车做礼物。可我又买不起,只能买辆玩具马车了。”

“没什么了,那我就提前祝您的女儿生日快乐吧。”

“我替她感谢你,那罗伯特,再见了!”

麦肯齐神父向我道了别,然后便转身离开了。

唔…玩具马车…马车,这倒是提醒了我。毕竟歌德别墅的地址实在是过于偏僻,从镇上出发要走一整天才能到达。考虑到我选择了一周一次去歌德那里提供血液,要是每周都得走上那么一大段距离的话,实在是有些吃不消。不如去买匹马,既可以用作代步,还可以帮我拉着小车。虽然买一匹马肯定不便宜,但此刻的我可有的是钱呢。

“我记得那边就有一座马场,老板的风评挺不错的,就去那里看看吧。”

说干就干,马场离集市不算远,走十几分钟就到了。来接待我的是马场的老板,一个和蔼的老人,他十分热情地和我介绍了他的马场,以及在马场里的每一只马匹。我必须承认,虽然这座马场不算大,但老板的服务态度是真的不错,马匹们也是非常健康,可见老板管理的专业。

“它们都是好孩子,您可以随意挑选,绝对不会让您失望的。”

马场老板边说着边揉着一匹小马的鬓毛,这匹马有着白色的毛色,虽然年轻,但身形矫健,四肢有力,黑亮的眼中散发着光芒。它如此的精神抖擞,仿佛随时都能够发起一次冲锋。早在老板介绍别的马匹时,我就已经注意到了它。

“老先生,我对您身边的这匹马有点兴趣,它的岁数应该不大吧?。”

听我这么说,老板立刻心领神会。他牵着这匹白马的缰绳,将它带到了我的面前。我摸了摸它的脑袋,它没有反抗或是过激反应,可见这匹马虽然矫健且有活力,但也是十分的温顺。

“您真有眼光。这孩子还是个少年,但已经是我马场里跑得最快,耐力最好的马之一了。”

“是这样啊,”

我看着这匹白色小马,心中已经有了答案。

“请问它有名字吗?”

“名字?它有的,还是我老婆给起的,那时她正在读《浮士德》,就给这孩子取名叫梅菲斯特——魔鬼梅菲斯特!给一匹白马取这个名字,你说是几个意思?但我又不敢挑我老婆的刺,就只能这么叫了。”

“梅菲斯特…你叫梅菲斯特啊…”

正如马场老板所说,梅菲斯特是《浮士德》中的角色。而《浮士德》…是另一位“歌德”,德国诗人沃尔夫冈·歌德的作品。或许真是老天爷冥冥之中的安排,我下了决定,要买下这匹叫梅菲斯特的白色小马。

“您要是不好做决定的话,可以上去骑一骑它,看看合不合您的胃口。我相信这孩子——梅菲斯特也不会介意去跑一趟的。”

马场老板说到。虽然我早已经在心里做好了选择,但还是接受了他的建议。我踩着马镫,翻身上马,老板松开了握住缰绳的手,我顺势接过。感受到背上的重量,梅菲斯特叫了一下,活动了一下腿脚,似乎已经等不及要开始奔跑了。

“去吧!埃德蒙顿先生,让它跑起来吧。”

我挥动缰绳,年轻的马儿发出了一声长长的嘶鸣,四条健壮的腿迫不及待地活动了起来,我努力调整自己在马上的姿势,以免在它越来越快的奔跑中被甩下去。随着速度的增加,我周围的景物开始飞速地向后倒退,刚才还在身边的马场老板、脚下的草地、头上的云彩,在一瞬间全部被抛到了身后。风打在我的脸上,微微地有点疼,但此刻的我感受到更多的是奔腾驰骋的愉悦。

“真是快啊,不愧是你,梅菲斯特…!”

我的脸上露出了笑容。是啊,这种愉悦的感觉已经很久不曾有了。上一次,上一次像这样骑马飞奔还是什么时候啊?还是好几年前吧…我的回忆再次被勾起,那是在伦敦时的事,距离现在已经有七八年了——

“乔治,你这混蛋!别骑这么快,我快跟不上了!”

“哈哈哈,你说什么啊,罗伯特?风太大我听不见!”

在海德公园的马场上,两匹骏马正在飞奔着。骑着马的两个青年正你一句,我一句地斗着嘴,在前面的青年意气风发,被甩在后面的青年则有些狼狈。他不停地挥动着缰绳,试图追上他前面的那个名叫乔治的青年,可任凭他怎么努力,都无法缩短两者之间的距离。最终,这场并不正式的二人赛马比赛以乔治·格林伍德的胜利作为结束。而获得第二名的,正是我,罗伯特·霍华德·埃德蒙顿。

“真是爽快啊!果然大马场的感觉就是不一样。”

在马背上的乔治扭过头,兴奋地对我说道。他身上高档的猎装并没有沾上一丝扬起的尘土,精心打理过的黑色头发在太阳下闪着油光,丝毫没有受到风吹的影响,与我这成天乱糟糟的亚麻色头发完全不同。

“是啊,要是某人没有骑那么快,害我在后面追了个半死的话就更好了。”

我骑马跟在乔治身后,略赌气地说到。

“别生气啦,罗伯特。”

乔治冲我笑了一下,我耸了耸肩。其实我并没有生气,毕竟我能来到伦敦,在这海德公园的大马场骑马,还是多亏了乔治——或是说格林伍德一家。他们与我们家一样,都是住在多佛尔小镇上的。可与我家不同,格林伍德一家是镇上有名的资产家,在上个世纪四五十年代时凭经商创业,成为了富有的家族。

“我可没生气,不过既然你这样说,那我就原谅你好了。”

我半开玩笑地回答到。虽然格林伍德一家是富户,但他们平日里却没有一点架子,与小镇的百姓们相处得十分融洽,也会自掏腰包支持小镇的基建和公共设施的建设。作为格林伍德一家的独子,乔治亦是如此,自小就和我们这些镇民的孩子打成一片。甚至在长大后,乔治还会资助我们出去上学的学费。我正是在乔治和他家人的支持下来到伦敦的格林威治皇家海军学院学习,连我的父母也在他们的帮助下搬来了这里,与在此读书的我以及同在伦敦工作的姐姐团聚。

我对乔治和他的家人都十分感激,他们毫无疑问是我人生的贵人,而我也不会心安理得地接受他们的馈赠。我会陪乔治一起玩耍,和他一同读书学习。在我考上海军学校时,乔治也考上了伦敦最好的大学,我们是很要好的朋友,哪怕来到了伦敦也不例外。

“没生气就好。对了,你的父母,叔叔和阿姨,他们在这儿住的还好吗?”

“挺好的,虽然有点水土不服,但住上一两个月估计就没啥问题了。”

“那罗莎…你的姐姐,她怎么样了呢?”

“还是老样子,就是最近有个痴情的贵族公子哥儿在追她,成天给她送各种礼物,弄得她都不好意思了。”

“哈哈…那还挺有趣的。”

说完了我的家人,乔治话锋一转,谈到了我。

“你马上就要从海军学校毕业了吧,毕业后…就是海军军官了,就要上舰去其他地方了吧。”

“嗯,你说的没错。毕业出来就是准尉,在本土舰队待几个月,然后估计就得去殖民地舰队混了。到时候…就不能常回来了。”

在殖民地舰队服役,就要去往遥远的太平洋和印度洋。远离故土,不能与家人朋友见面,回来一趟还得远渡重洋。想到这儿,我的心中不免有些失落。可能是察觉到了我心情的变化,乔治骑马来到了我的身边,安慰到:

“放心吧,我就在伦敦上学,你家里人有什么需要直接找我就行了。再说了,想点好的,去海外服役可以见识异国风光,许多在英国见不到的东西都能看到。老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多出去看看,才是人的活法嘛!像我这种读死书的,只能被束缚在教室里,想去外面还没机会呢。”

“人的活法…吗,谢谢你的安慰,乔治。”

乔治的话让我感觉好了些。确实,我自幼在多佛尔长大,来首都伦敦上学,就已经算是乡下人见大世面了。可以去看大半个地球对面的事物,在这之前,我可是连想都没有想过。

“…印度、马来亚、澳大利亚、新西兰,还有北美以及地图上最东方的国家,这些地方,我原本只在书上看到过,从来没有亲自去过。没准儿…以后就能去了。”

“太好了,罗伯特。”

看我没有再继续烦恼,乔治的脸上露出了微笑,但同时,也闪过了一丝难以被察觉到的奇怪神色。

“歇的够久了,我们再去骑一圈吧。”

“好,我们走,乔治!这回输的人可要请喝酒。”

“那可就不能让你占便宜了,哈哈哈…”

身下的梅菲斯特还在奔驰着,回忆结束了,乔治最后的表情却在我心里挥之不去。我原本以为,乔治的那丝神色,是在为不能与我常见面而惋惜。可后来我才发现,在乔治的眼中,并非只有惋惜。

…除此之外,还有羡慕。

我不该说那些的。

我很抱歉,乔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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