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2 / 2)

还在惦记着这事啊,说来也怪,梅菲斯特那么亲近人,怎么偏偏就对歌德敬而远之。我听过一种说法,那就是自然界的其他动物拥有比人类灵敏的多的感觉,莫非梅菲斯特知道歌德是一个吸血鬼,所以不敢靠近她?好像确有道理,但我可不能确定。

“没准儿…它是被你的气场吓到了。”

“气场?那是什么?”

“你可以认为那是一种,额,比气质更加厉害的,能震慑住人的东西。”

我都觉得自己是在一本正经地瞎扯。

“所以它为什么会被我的气场震慑到?”

“可能是你的表情太严肃了,体温太冷了,或者说…”

“你的意思是我身上有奇怪的味道?”

“你说的没…什么?气味?不,我说的不是这个——”

“既然这样,我想请你帮我闻一下,罗伯特。”

没等我作出反应,歌德就抬起了自己的右臂,同时向我做出了请求,这下很难拒绝了。

“好吧…歌德,你的嗅觉,莫非也不灵敏?”

歌德无言地点了下头,我走到她的身旁,用手轻轻地托住她的右手小臂,透过衣服的布料,我感受到了她肌肤异常的冰冷。我将脑袋靠近,闭上眼睛,依照她的请求闻了闻。事实证明,歌德身上并没有什么奇怪的味道,反而还存在着一种淡淡的香味,我想这大概是她的衣服使用了某种香料进行防潮保存,并随之传到了她的身上。

“我觉得还行,应该不是这方面的问题。”

我移开自己的手,歌德也放下了右臂。虽然是她的要求,但我有种自己在占她便宜的感觉。

“没有味道,那它为何要远离我?”

她这个问题,我一时间也想不出别的解释,只能勉强应付到:

“其实你没必要想这些,反正以后有的是时间和梅菲斯特相处,到时候等你和它混熟了,它可能还会让你骑一骑呢。”

“…”

我的话终于说服了歌德,她应该是不会再执着于这事了。我和她都没有继续开口,而是都沉默着,注视眼前的翻滚着波涛的大海。不知道看了多久,也不知是谁先挪动了脚步,我们还是回到了别墅之中。虽然不记得具体的时间,但我还有着很深的印象,那就是当我先进入大门后,在我身后的歌德没有立刻跟上我的脚步,而是驻足在门口,眼神还停留在远方。

你在看些什么?我本打算这么问,可我心里很清楚,在进门前没有看到什么令人印象深刻,以至足以让她停下观看的东西。最终我决定不去打扰她,自己先行进屋了——我想她一定是有一些只会让本人在意的事物,并由之联想到了什么吧。

至于她联想到的是什么,我不清楚,也不必清楚,尽管我好奇她的过去,好奇在她那与人类相异的心中究竟所想为何;但我也知道,这并不是能够被我摆上台面去问的。

女人心中到底在想什么,她其实也不太确定。当她走上小山丘,跟随着身前男人的步伐走到别墅大门时,一阵海风吹拂过了她的脸颊。与刚刚在悬崖边不同,这阵风是略带暖意的,前者带走了冬日的严寒,而后者则预示着温暖春日的来临。

她转过身,在那一瞬间,她仿佛出现了一种错觉。正如自己对男人所说的,自己早在百年以前就已经对白色悬崖之下,这英吉利海峡的大海十分熟识了。可当沐浴在春风之下时,自己面前出现的,却不是不列颠尼亚应有的景色。是啊,对于大海,她拥有比一百年更为遥远的记忆,那时自己还不在这座岛上,还并不叫做“歌德”。

男人的脚步声逐渐变小,直至无法被听见,他先一步进屋了。说来也怪,直到现在她还是不知道,除了钱外,他还有什么非要做这些多余事情的理由。“让你感受到情感”,他确实做出过回答,但她很难对之感到认同。

女人很清楚,虽当今住在这不见人烟的偏远之地,但自己绝非千年不变的隐士。在她漫长的生命中,曾经有一些人来到了自己的周围。他们形形色色,有年轻的女性,也有年长的男性;上至王公显贵,下有市井百姓,每个人都有着为自己献上血液的理由。但是这个男人…他既没有直接说出内心的渴求,也未曾展露出更深层的欲望,就连金钱——契约上明码标价的每月五十英镑,自己也看不出来,他有没有真的将这笔钱用在日常生活之中。

女人仍保持着原来的站姿,与男人相处的时间并不算长,但有一件事已经可以肯定,那就是她与他的契约,在现今的阶段,还会继续下去;要持续多长时间,本应由自己决定,可如今的情况是,她无法摸清男人的目的,自然也不会知道这段关系会维系多久。

当眼前的景色变回熟悉的大海时,天上的太阳已经向西边移动了好一段距离,自己该回去了,女人想到。她由于久站而有些僵硬的腿脚活动开来,随着大门的关闭,在阳光再次从小山丘的东边照耀前,是不会有人的身影于此出现了。

当我从银行取完钱回来,路过小镇上我常去的那家小酒馆时,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正坐在门口的台阶上,他低垂着醉醺醺的脑袋,手里拿着喝完的空酒瓶子,很大声地在打着呼噜。

“喂喂,老约翰,你可别睡在这儿啊。”

我走到他身边,摇了摇他的肩膀。老约翰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当他看到我的时候,一下子跳了起来,并把酒瓶藏到了身后,一边猛地摇头一边说到:

“呜,格林娜!我…我就是打个瞌睡,绝对没有喝酒!”

“麻烦您看仔细点…是我,罗伯特,不是格林娜大婶。”

“哦…啊,是罗伯特啊,刚睡醒脑袋还有点乱,认错人啦。”

老约翰把身后的酒瓶拿出来,在手里摇了摇,里面已经没有酒了。

“都喝成这样了,还是赶快回去躺会儿吧,要不要我扶着您?”

我一把拿过他手里的空酒瓶,老约翰挠了挠头,他摆摆手,表示自己还能正常走路。考虑到他头晕走不了太快,我刻意放慢了自己的脚步,保持两人并排向前走的状态。

“话说今天是什么日子?喝这么多,都在酒馆门口睡着了。”

我把酒瓶拿到鼻子前闻了闻,朗姆酒啊,好像还是甘蔗酿的,味道应该会不错。

“…也没啥,这不之前那辆旧马车用的有点久了吗,我昨天去买了辆新的,今天早上刚提回去,想着算是件好事儿,就来…呃…喝两口酒庆祝庆祝。”

“是好事也不能这样喝啊,别说格林娜大婶,就说弗林特——这孩子还不到年纪,回头把他带坏就不好了。”

“哎…快别提那小子了,他上周就回坎特伯雷了,就咱们说话这功夫,他估计正在教室里听老师唠叨呢。”

老约翰的语气中有着一丝不舍,也是,现在学校已经开学,弗林特也该回去上学了。

“真是可惜,他一个那么喜欢骑马的孩子,走之前也没再多骑几次。”

“嗯…骑马…啊对了!差点忘了,罗伯特,那小子走之前还托我给你带个话。”

老约翰一拍脑门,把我吓了一跳,

“他说谢谢你愿意让他骑梅菲斯特,他非常开心,还说等下次回来时要给你带点礼物以表谢意。”

“要谢我啊…还说要带礼物,其实我也没干什么特别的,被这么一说还有点不好意思呢。”

我说的是实话,我真不认为自己做的是一件可以值得弗林特如此感谢我的事。

“罗伯特啊,你别这样,”

老约翰扭头看向我,他虽然喝了酒,脸上红扑扑的,但表情却不像是醉了的样子,

“你知道,弗林特这小子平日里没啥爱好,就是喜欢骑马,可他爸妈带他去坎特伯雷上学,别说什么马场了,上学有没有空闲时间都难说。”

说到这儿,老约翰低下了头,像是有些愧疚,

“而且…他爸妈都是工人,平常都没有时间陪他。就算放假回多佛尔,我们老两口还得忙活杂货店的生意,根本没空管他。所以…你能让他这么开心,我想我也同我孙子一样,是真心想对你说声谢谢的。”

我不知道该怎样回应这爷孙俩的感谢,只好笑了笑,把刚才拿到手中的空酒瓶又还给了老约翰。老约翰接过酒瓶,将它高举过头顶,空的酒瓶中又流出了一滴酒,落到了老约翰张开的嘴里。

“真好喝…罗伯特,弗林特说要给你礼物,我这个长辈也不能光看着。这样吧,我换下来的那辆马车,虽然用了得有好几年,但还是非常的结实耐用——它就送给你了,你可不要推脱,你要是推脱的话,我就不借你马厩!”

“您的这份好意,我就收下了,不过无论如何我都不能白拿。等哪天合适了,我请您喝点好酒,咱就喝威士忌,这您也不要推脱。”

说到这里,我拍了下老约翰的后背,

“不过那时您可不能喝这么多,倒不是我吝啬钱,您这一身酒味,回家肯定得挨骂啊。”

“啊?我身上酒味很重吗?”

老约翰把手臂抬到自己的面前,用鼻子使劲吸了一大口气,然后摇了摇头,说到:

“我咋没闻到,难不成是…老了,鼻子不灵了?”

“哈哈…您真幽默,喝酒的人肯定闻不出来酒味啊。好了,前面就是您家了,您可得好好想想应付格林娜大婶的理由。”

“哎!你这话点醒我了。我这就想,这就想…”

老约翰走到他家门口,我也向他挥手告别,向着自己的房子走去。就在我即将走远时,我又听到了老约翰的声音,我回过头,只见他指着放在屋旁的一架由铁皮制成的四轮货运马车,朝着我喊道:

“看到了吗?我要送你的就是这辆马车,罗伯特!”

“我知道的,这不就是我之前坐过的那辆嘛!”

我记得很清楚,第一次去见歌德的时候,我就是在这辆马车上搭了一段顺风车的。那时我还需要地图来认路,现在就是闭眼都能不出差错地走完全程了。

“之前?当然!就是你去约会的那次吧,哈哈哈!”

老约翰爆发出一阵大笑,我也冲他笑了一下,再次挥下手,然后便踏上了回家的路程。

走到自己的家门前,我先是打开了我的信箱,看看有没有新送达的信件。嗯…没有啊,我是两周前给罗莎写的信,结果到现在也没有收到回信。就算我们国家的邮政系统运行得再怎么慢,这时候也应该送到了。如果不是这个原因,那就只剩下一种可能,就是罗莎并没有给我回信,或是她写了但还没有寄出。

不过这也算正常,毕竟罗莎不像我这样成天闲的没事干——她是个家庭教师,这个职业的特点就是很忙,有一大堆需要干的事,有的时候甚至都没空回家。尽管待遇和薪资都还不错,但她却少了很多属于自己的时间,或许她正是找不到闲暇的功夫来给我写信寄信吧。

我盖上信箱的盖子,走进屋内,将今天从银行取出的钱放进装钱的床头柜。看着柜子里的钞票,一个想法不禁自我的脑袋里出现:与我身边的人相比,我已经算得上是非常幸运了。在我小的时候,我遇见了乔治:而现在,我则是遇到了歌德。当我的父母、当罗莎、当斯科菲尔德一家在尽自己所能为生活奔波的时候,我却能以如此低的代价得到这么多钱。而且我只能把这些钱花在自己的身上,若是给予他人的话,对方无疑会怀疑我的大手笔,怀疑我得到它们的途径,进而增加歌德被发现的风险,这是我非常不希望出现的。

“乔治…我终究是还没办法像你那样。”

我自言自语到,我不知道人死后会不会去往另一个世界,如若可以的话,现在正在那里的乔治,你又会如何看待现今的我,又会有什么话想对我说呢?

弗林特…那孩子在一些地方和你挺相像的,同样都喜欢骑马,同样讨厌被束缚在学校。当他骑上梅菲斯特,在道路上无忧无虑地飞奔时,我不清楚自己看到的究竟是少年时候的我,还是那时仍然意气风发的你,我想应该是两者皆有吧。只是现在,我还在这世上活着,而你却再也没机会像弗林特那样体验梅菲斯特的奔驰了。

我从柜中拿出了一张钞票,将其攥在手中,原本平整光滑的纸面出现了许多丑陋的褶皱。明明…如此幸运的人不该是我,慷慨待人的善人早早离世,在自己还未度过宝贵年华之前便迎来死亡的可怕虚无;曾经伤害过他人的人,却能在清闲与富足之中苟活下去,这是何等的不公平。

我松开手,任由手中的钞票缓慢地落到地上,落到了我的脚边。我其实明白,人世间哪里有真正的实现过公平,从出生的美丑,从高低贵贱的家世,再到生老病死。一个人的命数将被消耗在何处,将如何消耗,将消耗至何时,这些本就是不一样的,更不用说所谓命运对待人的态度了。腰缠万贯的富人也会嫉妒贫民长者的长寿,可又有多少人会知道,这些不一样的、被看作是不平等的人生对它们的拥有者来说,到底有没有想象的那么美好呢?

之前的那个偶然被我想到,最终没有得出结论的问题,我想我已经有了自己的答案。永久的生命并没有如同小说故事中描绘的那样美好,倘若真的有这样一个机会摆在我的面前,我可以成为一个吸血鬼,从而得到永世不会终结的生命——永生,伴随着用之不竭的财富,成为一个完全超脱于人类范畴之外的生物,我想我也不会伸出自己的双臂去拥抱它,接纳它,成为它忠诚的使徒。我宁愿作为一个人类过完一生,迎接自己的大限。

“歌德…你又是如何变为吸血鬼,又是因为什么…而做出了这样的选择呢?”

歌德,一个真正的吸血鬼,一个不知何为感情的永生者,这些问题,我还没有向她问过,还未得到她的回答。我看向了在窗台上晾着的那张绣着精致迷迭香图案的手帕,上面沾上的血液已经被我洗掉,仅仅剩下布料本身的柔顺与洁白。我想我完全可以承认,自己确实拥有了长久与歌德延续契约,为她提供血液的那份执着。无论这要持续多久,无论将要走向何处,我都会继续寻求,不光是为了我,为了与费奥娜婆婆的约定;这份执着,也是为了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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