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明断冤狱48(2 / 2)

就比如孙利,就算是在邺城,这样的案子也都不算大,家里花些钱改个闭门思过的判罚是完全可以的,朝廷也并不认为这是贿赂,夏国律法专门讲述了这类情况,这些钱也属于是衙门的合法收入。

但李响执掌滁州时,为了表现出“为民做主”的态度,严格地判了孙利三个月刑狱。段然去监牢提审他时,他口喊冤枉,这也是常理,犴狱里的喊冤声总是此起彼伏的,段然在峡州就见识过,比如现在,另一间牢房里那十八个山贼,不照样也有人在喊冤吗?

段然坐在孙利面前时,他已经不喊冤了,对于段然的提问,他也都全力配合,知无不尽,很快就玩车个了对他的审讯。

据孙利所说,那个所谓的被他调戏的女子,其实是个娼妓,她在大街上卖弄风姿,但孙利觉得她丑不可言,因此出言羞辱,却从未动手动脚。

于是段然传唤了那个或是娼妓或是良家的女人,这女人从未进过牢房,一见其中景状,便如竹筒倒豆子般全说了出来。

她原来确实是个妓女,在被孙利羞辱后,另有一个纨绔找上了她,同时花钱给她改了籍,只要求她做一件事——诬告孙利。理由也很简单,那人虽和孙利一般都是纨绔,却常年不对付,如此大费周章只是想让孙利和孙家名声扫地罢了,乃至是说:“老子有的是钱,给你改籍才花几个?”

那纨绔也不是经吓的,一见段然,也就都全承认下来了。段然当即判那纨绔刑狱六个月,并放孙利回家,只是口头嘱托,还得在家思过一个月,改掉身上的纨绔习气,孙利自然点头哈腰表示一定。

至于那个女子,既然已经改籍成了良家,段然也不好好再将其打入深渊,便只罚她到织室做工半年以为惩戒。

这该是段然这些年来判得最简单也最快的案子了,前后也不过两日。

完成判罚后,段然见还有时间,于是提审了监牢里叫的最凶的那些强盗。

在这个时候的滁州,对于强盗,都是绝对的重判,首者斩首、从者充军,是最基本的判罚,并且官府的态度也一贯是只杀错不放过。

如今这十八人的档案便都放在段然面前,如果只看这些文件,这十八人里,最少有六人是清白的,他们有家有口也有耕地,没有必要去做山贼。

审讯这些人的方略,改成了察言观色。

没办法,之前他们一齐喊冤,进了审讯室后,看到一旁的刑具,又都一齐承认了,也只能通过察言观色,配合手上的资料和证据去做判断。当然,段然早在昨日便已经派出人手去这些人家里打探消息了。

最后得到的结果也很清楚,十八人中,有十六人是实实在在的山贼,另外两人也确实是普通农户。滁州捕快在抓获这些人时,有个黑心的,便将自家的仇人也逮了进去。

段然勃然大怒,虽然自己看不惯前任刺史李响在办事上的苟且粗糙,但也不得不承认,李响是个清清白白的官员,在滁州也没干过什么收受贿赂公报私仇的事情。

却没想到最先腐化的,是最接近老百姓的捕快。

因此段然立刻放走了这两个被冤枉的良民,剩下的人中,被最多指证为头领的那人,得了斩首的惩罚,剩下的人以及那个捕快,都被直接发配充军。

这些案子都办完后,段然终于开始审问起陈浩口中的那个身份特殊的私塾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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