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王勃:牛逼的天才不偏科(1 / 2)

神童?天才?这些词大概都不能概括王勃的聪明程度。

用现在的观点来看,王勃差不多是6岁开始一路跳级,到了9岁,已经跳级进大学后完成了博士研究,然后进入中科院,研究天文和基础物理,顺便修了个医学双学位。工作之后,顺便拿了最高文学奖项。

就是恐怖如斯,绝世天才,无法想象的别人家孩子,天赋的宠儿。

牛逼的天才不偏科,文理双修。

回到王勃真实的简历,他6岁能属文,9岁就对《汉书注》做了《指瑕》。《指瑕》是什么意思呢?像《汉书》这样的作品,由于记载繁多,有些东西不容易理解的,就有学者做注解,注释一下,不就方便理解了吗。而9岁的王勃做的事情叫“指瑕”,意思就是指出了注解中有问题的部分,并做出修正。

这种程度其实等于“汉语言博士”,如果现在做博士研究能做一份《汉书注》的“指瑕”,绝对震惊一下导师,妥妥优秀毕业生。

11岁的王勃还学习了“周易”和“黄帝素问难经”,应该懂得了不少阴阳推演之术和当时的天文学、历法学知识。后来王勃还制作过天文历法,可见他比较了解算数和天文。

13岁的王勃还学完了医学。

聪明的人一定有超强记忆力,而王勃除了超强记忆力,还有恐怖的逻辑推演能力,他的大脑仿佛快速运算的CPU处理器,啥都能学。

这样聪明的人,看一般聪明的人,应该觉得他们都是傻子,不是“居高临下”,而是客观描述,其他人就显得又笨又傻啊。

知识可以迅速学习,但有种东西必须时间的积累——处事经验。

王勃如此聪明的头脑必然造成了他处事经验不足,别人五十岁才到的位置,他十几岁就拿到了,对世事的了解,对人际关系的了解必然不匹配。

这种经验不足某种程度上导致了王勃早亡的悲剧。

第一件事——一件斗鸡引发的事故

第二件事——一个逃奴引发的血案

先从第一件事说起,王勃通过科举及第之后,进入了沛王府,沛王是什么人呢?

沛王李贤,是唐高宗李治和武则天的孩子,武则天一共四个儿子,李贤是老二。

当时盛行斗鸡,李贤与弟弟李显斗鸡,李显在武则天四个儿子中排老三。王勃为了讨李贤开心,就写了《檄英王鸡》。

“英王”就是李显的封号,檄文是一种声讨敌人的文书,战前发的,给自己的行为提供正当性。

“檄文”的对象是一只斗鸡,可见王勃确实是抱着“玩笑”的心态去写的,内容也就是歌颂了一下“斗鸡”外貌很精神,斗志很昂扬,如果不好好斗,立马做成菜吃掉。

但是这只鸡不是普通的鸡,他是“英王的鸡”,李贤和李显同为皇子,两人还是同父同母亲兄弟,竟然敢用“檄”来开玩笑,这触动了李唐的“敏感神经”,是绝对的政治禁区。

当年的“玄武门之变”李世民杀了哥哥和弟弟,这是一件政治悲剧,因此兄弟关系绝对不能开玩笑。

王勃竟然无视这种政治地雷,洋洋洒洒写了一篇檄文,结局就是大大惹怒唐高宗,被逐出了京城。

被逐出沛王府的王勃到了巴蜀游历,这期间他游山玩水,交游甚广,与卢照邻也有诗歌来往。

两三年的时间王勃并未参与仕事,有点类似现在的GAPYEAR,不过王勃可不是自愿GAP的,他此时被迫无奈避风头,但心中却十分想回到仕途,毕竟想要有所建树,得封荫之荣,必须还要回去。

被逐出沛王府的阴影慢慢褪去,在咸亨三年,王勃补虢州参军,这虽然还是个幕僚小官,起码也是重回仕途的好兆头。

很快,王勃就遇到了前面说的第二件事——

一个逃奴引发的血案。

这件事的细节,其实史书并没有记载详细,比如逃奴之前和王勃有什么关系,为什么王勃收留他,都没说清楚。这件事仿佛“突然”发生了。

事情经过是这样,有个官奴叫曹达,他犯了事情,逃匿在王勃家中。王勃收留了他却又害怕自己藏匿逃奴的事情泄露,索性把曹达杀了。

杀人之事暴露,王勃被问罪当斩,然后就去蹲大牢。

古时候,判决死刑有很多种,比如说立马就处死的,还有一种是问罪当斩但是先关起来的,这后一种有点像死缓了,因为蹲大牢基本上都会遇到大赦天下。

皇帝立太子,会大赦天下;天好久不下雨,会大赦天下;天一直下雨,会大赦天下……

大赦天下次数很多,王勃正好也遇上了,就直接免罪出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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