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王勃:牛逼的天才不偏科(2 / 2)

王勃自己虽然没有性命之忧了,但是他牵连同朝为官的父亲,王勃的父亲本来是雍州司户参军,因为王勃的牵连被贬为交趾令,交趾就在现在越南境内,因此要走水路渡过南海才能到。

悲剧的齿轮自此开始转动,如果王勃父亲没被牵连做交趾令,王勃也就不会为了见父亲(有另一说法是王勃陪同父亲上任交趾),不幸堕水而死。

回想下之前所写的各位诗人、文学家,除了参军打仗可能有杀敌等情况的,手上有人命官司,真的出手杀人的只有一个谢灵运。

两人相似之处——都是天才神童,不过谢灵运家庭背景胜于王勃。

但是两人都没有因为杀人付出“相应”的代价,用现在的观点来看,杀人偿命,但是两人并没有真的受到惩罚,王勃还坐了一年多牢狱,谢灵运连牢都不用坐。

其实常常能从历史的细节中读到历史的局限,当时的社会环境就必然造成这种结果,把人物放回当时的历史中去看,这也是所谓“读历史明得失”的缘由。

杀了人就要偿命,是一条法理规定,但是最终会不会偿命,演义小说中可太多例子了。

明代冯梦龙主编的《三言》中就有很多故事,比如乱世中枭雄发迹之前,必然身上背着几条人命,这点灵感可能来自于《史记·项羽本纪》中项梁的事迹。乱世中,谁能活着都靠天命,自然也没有所谓杀人偿命之说。

鉴于《三言》成书于明末,里面很多案子都反映了明朝的状况,比如有户人家家奴死了,主人只需要赔点钱,是绝不需要偿命的。

家奴≠完全意义上的人

因此回看谢灵运那件事,谢灵运杀得算是自己的门客或者说就是家奴,所以谢灵运不用偿命。

但是如果杀得是平民(非奴籍),那麻烦就大多了,比如到了清朝,《红楼梦》就提到了,薛蟠逞凶杀死了冯家公子,因为薛蟠杀的是乡绅之子(=人),而且证据确凿,他必须被判死刑,最后“假死”才能逃脱。

王勃才活了28年,又是意外事故身亡,生命戛然而止,他本人也绝没有料想到这种意外,因此看他第一篇作品和最后的作品,表达的情感差别不大。

相比于前期和后期的作品,名篇《滕王阁序》的写作时间更加令人好奇。

《滕王阁序》的写作时间有不同的说法,一种说法是王勃14岁左右所写,还有一种说法是王勃随父去到交趾赴任时所写,大概要二十六七岁。

第一个问题,王勃能在十三四岁左右的时候就写作《滕王阁序》这种神文吗?

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新唐书》记载了王勃在十五岁的时候,曾经上书刘祥道,作《上刘右相书》,刘祥道看见上书十分惊异,感叹道:“真是个神童!”

《上刘右相书》的写作水准和难度绝对不在《滕王阁序》之下,尤其因为《上刘右相书》是政论文章,在写作思想深度上其实远超《滕王阁序》,既然王勃能在十五岁写出《上刘右相书》,那么差不多的年纪写出《滕王阁序》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上刘右相书》写的什么内容呢?

换成当今的环境,相当于一个初三学生,拿出了一份堪比博士水准的“政治经济学”论文,其中论述了关于政令困境的原因和解决方法。

当然王勃写《上刘右相书》最主要目的还是推荐自己,希望得到重用,这个想法和最后时期的作品一脉相承,写于奔赴交趾途中的《采莲赋》,同样表达了自己是贤才,希望能早日归去凤池,封侯拜相。

王勃的仕途人生在扬帆之前折戟,算是命运的无常了。

除了上面的理由,《滕王阁序》中还有很多线索指向王勃写下这篇文章时,年纪很小。

这句是——

家君作宰,路出名区;童子何知,躬逢胜饯。

童子嘛,肯定是年纪很小,但是偏偏又是这句话,线索又指向了写作时间应该在二十六左右。因为只有这个时期,王勃跟着父亲南下交趾赴任,顺便来到了现在位于江西南昌的滕王阁。

上文说过王勃父亲是受到王勃杀奴案牵连,才会被贬,之前的官职是“雍州司户参军”,在被贬前他都在山西陕西一带工作,我查了查离着滕王阁差不多1400多公里。

就是上面相互矛盾的线索,让两种说法各说各有理,都无法拿出更加确切的证据完全说服对方。

假如王勃当时写明写作时间,也许就没有这么多争论了。

王勃的意外身亡,让后世文人叹息不已。冯梦龙的“三言”中最后一篇作品名字叫做《马当神风送滕王阁》的故事。

故事采用了王勃十三岁写下《滕王阁序》的说法,这则故事是很有传奇色彩,说十三岁的王勃在马当山(一个山名),吟诗作对时碰到了一位老人,老人见他如此大才,又穷困不闻,就提供了一个资讯,洪都阎府要在滕王阁开宴,可以去献赋一篇,得资财数千。

王勃就说到洪都那么远,怎么过去,老人就说七百里水路一夕就能到,原来老人是水中神仙,特来点化王勃,说你我总会再见。

故事最后王勃果然登仙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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