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漫长的一日(一)19(1 / 2)

“这就要走吗?”赫尔穆挽留道,“外面还在下雨。家里有空余的客房。”

“不了,谢谢您的好意。我住的很近,就在隔壁的大使馆。这是身为沙洛尼耶人的一点福利。”他摇摇晃晃地走到门边,摘下挂剑的皮带在腰间扣好,又扣上那顶草帽。

随着阿德勒熙迪推开大门,咸腥的海浪夹杂着狂风涌了进来,他的帽子被掀在空中打了几个转,最后被芬恩眼疾手快地接住。

他喊了一声:“明早见,到时候还我!”就走了出去,门被大风给刮上了,发出砰的一声巨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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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晨,不出意料是个大晴天。海面上空的云层十分厚重,陆地上却没什么遮蔽,阳光很猛烈。港口区的地面被迅速烤干了,上城区所在的那片高地基本上存不住水,视力好的人能看见天鹅之门附近垂下两道瀑布一样的水流。下城区却还是一片泥泞,像一片充满死亡的沼泽那般散发着恶臭。

芬恩和阿德勒熙迪就在这片泥潭里跋涉着,两个人都特意穿了高跟马靴,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阿德身上的斗篷、佩剑和马裤不可避免地沾上了些含有人类排泄物的泥点子,现在满脸都是生无可恋。

这里正是芬恩之前住的那条街,看着熟悉的一家家店铺活过了这场暴雨,他心里挺高兴的。于是转向阿德问他:“你不常从这走吗?”

“平常我出城要么骑马,要么坐船。”他看上去没什么谈兴,咬牙切齿道,“两座大学的存在不足以抵消这座城市对人类犯下的罪行!唉,想想这些泥浆里有多少瘟疫吧。”

“这是刚下过雨的缘故。平时的,呃,没这么稀,也就不容易溅起来。”

这时候背后传来铃铛声响,两人赶忙向路边避让,一辆双马拉的货运马车从道路上碾过,高高扬起的水花溅了阿德勒熙迪一身。芬恩因为走在内侧,身材又比他矮一点,身上倒是干净得很。

“блядь!”阿德罕见地说了句母语,随后用颤抖的手摘下帽子,上面果然已经糊满了泥水。四下里看了看,他把帽子挂在旁边墙上突出的一个钉子上,又检查了自己的斗篷,把兜帽撸起来盖住脑袋。

“你帽子没拿!”芬恩在后面喊他。

“谁爱要谁要吧!”

两个人接着往前走,躲过了楼上泼下来的污水、咬人的恶犬和受惊的马匹。在阿德勒熙迪已经濒临崩溃的时候,他们终于走到了一块稍微高一点、没有积水的地方,决定停下来休息一会儿。

“你看见那个了吗?屋脊上有一条红瓦的房子,我以前就住那。”芬恩指给他看,“一个长宽大概都是八尺的半地穴,从左边数第三个窗子。”

“嗯。以后等你功成名就了,可以买下来做个博物馆。”阿德勒熙迪抬了抬眼皮,“芬恩·马龙故居,在里面放几面盾牌、几杆长矛、一副盔甲,再陈列一排你荣获的勋章,就完美了。”

“还要放上等身的雕像。”

“对,等身雕像,人和马的都要。马龙骑士和他的三匹马。”他笑了起来,“你觉得谁来当管理员合适?”

芬恩沉吟了一会儿,随即道:“要是我的采邑兵里有谁伤残了,就让他来干吧。”

阿德打了个哈欠:“抱歉,不是针对你的。嗯。”

“咱们接着走吧!”

于是阿德勒熙迪也站起来,本想拍拍身上的灰尘,又想起来斗篷外面有多脏,于是收住了手。一边走,一边听着芬恩给他介绍这片区域的基础设施情况。

“这是面包房,一天两班倒,早上到下午是老板娘管着,下午到第二天早上是老板管着。这个炉子是公用的,谁都可以去它那热个饭什么的,只要交一点使用费,也可以用柴火抵偿。那个是卖菜的,种了很多罗勒和百里香,老板娘是个寡妇,有个十三四岁的小女儿。旁边那个是卖肉的,主要是鸡肉,也有一些兔子肉,你知道,这些人没地方搞准猎证。那边是这里唯二的两家酒馆之一,除了酒主要卖一些肉酱、青酱什么的。那个是鞋匠,是个瓦尔戈耶人。那边是个维鲁加教士开的小庙,吃不起饭的人可以去领一碗汤。那是捕鼠人的房子,他负责,呃,抓老鼠......”

“咦,这不是芬恩吗?有日子没见你——”两个帮派分子顺着墙根边上出溜起来,见芬恩和阿德勒熙迪一短一长两人都佩着剑,脸上的表情变得礼貌了许多,“呵呵,马龙老爷,您从老瘸子那搬走了吗?”

芬恩拿鼻孔看着他:“是啊,房子都封了,不走怎么办。你知道他是怎么回事吗?”

“呵呵,这谁知道,许是恶了什么大人物、欠了钱,被人堵上门来。我听人说那天从屋里抬出来六个死掉的弓箭队,都是被老瘸子割了颈子,真是深藏不露!马龙老爷您是练武的人,看出他平时有什么异样吗?”

芬恩仔细想了想:“没有。我想他是冤枉的。”

“大家都这么觉着,马龙老爷。”

“嗯,走了。”

“您走好~”那人的态度越发谦恭了。

两人迈步继续走,阿德嘴里“啧”了一下,芬恩看他一眼,没说话。

又走出去半条街的距离,阿德勒熙迪终究是没能绷住,对着芬恩比了个兰花指:“哈哈哈哈,马龙老爷~哈哈哈哈哈——”

“唉,你指望他们懂得甚么礼数。”芬恩黑着脸摇头,“差不多得了,你啊。”

说话之间,南门的锥形塔楼出现在那些屋顶上面的视野里,阿德微微松了口气,又看看城门附近堆积的人群,脸色顿时又没那么好看了。

“一会儿小心小偷,我走在前面,跟紧点。”芬恩打了个跟上的手势,随即往人群里挤过去。

两个人穿的高跟马靴,在泥地里还算方便,鞋跟陷在泥土里,几乎可以视作平底鞋。走到城门边这片石子铺成的硬化路面,顿时感觉脚下一滞。

“跟紧我!”芬恩推开一个小偷伸过来的手,“别动家伙,是盗贼公会的人。”

阿德擦汗:“出趟城还真是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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