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不佑 连载

风不佑

分类:灵异悬疑 作者:我自去见山 字数:3万字 标签:风不佑,我自去见山 更新:2024-04-04 02:04:08

小时候,母亲常陪我玩一个游戏。她找来轻飘飘的羽毛,丢向空中,然后要我想办法让它落到墙的另一边去。开始我总是失败,因为羽毛老随着风乱跑。后面有了经验,我开始学着用扇子送它起飞,几次反复之后,那片羽毛终于 ...

陆沅是我见过的最刻板最无趣的人。

没有之一,至少现在没有。

有多无趣呢,这么说吧,就算我把京中最美艳的花魁娘子送上他的床,他也不会多看一眼的。姜烨在第一次见过他之后就悄悄问我:

“你知道陆沅和木头有什区别吗?”

我:“不想知道。”

“他会走路。”

说完,他自己好像觉得很好笑,嘎嘎嘎的傻笑起来,边笑边捶胸顿足的拍桌子,活像一只发了癫的大马猴,完全无视了脸越来越黑的我。

没错,我不喜欢别人说陆沅的坏话,因为我喜欢陆沅。

我知道这样的开头听起来像是要讲什么惊世骇俗的爱情,但其实并没有。我喜欢陆沅,纯纯是垂涎他的美貌。

说来也怪,那样无趣的人,却生的身姿卓绝清秀冷艳,南嘉举国上下怕是都无人能及他的万分之一。

即便是木头桩子,那也是根好看的木头桩子。好看的木头桩子即便拿来当摆设也是赚的,又有谁会拒绝呢?

反正我不会。

因为小时候受过惊吓,我这个人记性很差,经常前脚说过的话后脚就忘。

但我却很清楚的记得,我第一次遇见陆沅,是在我对情且懵懂的12岁。

那时正值皇爷爷的寿辰,虽然不是整十的大寿宴,但规模依旧可观。我本着要撑起皇家长公主排面的原则,全程不敢松懈,尽力的让自己看起来优雅端庄。

尽管这两个词和我确实没有多大关系。

作为一个对大场面司空见惯又记性很差的小孩子,关于那次寿宴,除了座位旁用来降温的盛着冰块的小银盆之外,我几乎什么都不记得了。

毕竟上京城七月末的燥热,加上繁琐沉重的礼服,让那一丝凉意变得弥足珍贵。

好不容易捱到宴会结束,我拖着已经麻木的双腿从大殿里慢腾腾地挪出来,迷迷糊糊间一抬头,恍然发现外面已经是残阳西斜。

七月傍晚的风带着点点余热,懒洋洋地拂过我的衣裙,抚过我的身体,柔软又微痒的触感涟漪一般荡漾开来。

疲惫消散了不少,我舒展一下身体,瞧着四下无人,便摘了头上沉重的钗环,然后脱下配饰冗杂的礼服兜起来随意一裹,塞给姚姐姐道:“你先回去吧,我自己走走。”

从小到大,除了皇宫,我最熟悉的地方就是清和园了。

这座皇家园林坐落在京郊以南,依山傍水,风景宜人,是皇爷爷送给自己的退休礼物。自打我出生那年他禅位给父皇以后,就一直住在这里,日日约老友品茶吟诗,过得好不惬意潇洒。

我很羡慕。

可羡慕并不能减轻我繁重的学业,皇爷爷当皇帝当烦了可以撂挑子不干,可我不能,只要南嘉不灭亡,我就永远是公主。

我总觉得哪里不太公平,但我又说不清楚到底是哪里不公平。

我是很喜欢皇爷爷的,他曾一度是我心目中完美夫君的标准,温文尔雅,学识渊博,还很专情,祖母在世时不纳后宫,祖母过世后未曾续弦。

至于我自己的夫君嘛,只要在我活着的时候他能守身如玉就好啦,身后之事,不管也罢。

反正我看不见也听不着,就算能,也该是去看其他年轻气盛的小伙子了,断不会紧盯着他一个老头子不放的。

只是传说男子惯都花心,只怕我都没有福分遇到这样一个人。

……

等我从天马行空的思绪里回过神时,陆沅已经在我面前了。

——之后又过了很多年,我又读了很多很多书,学了很多很多诗,回过头来,依旧没有一句能描述那一眼的惊鸿。

他身着一袭金丝绣边的素衣,墨发以玉冠高拢,细腰以锦带紧束,显得身形颀长,玉树临风。夕阳的余晖为他整个人镀上了朦胧的琥珀色,恍然一眼看去,宛如天降神祇。

纵然我年岁再小,我的审美也还是在线的,所以在这种理应回避的节当上,我愣在原地,呆呆地看走了神。

他很年轻,二十岁左右的样子,皮肤白的通透,身量很足,我在同龄人中不算矮,但还不及他的肩膀。虽然衣袍宽松,但他瘦削的骨感依旧隐约可见,整个人单薄而不柔弱,清逸出尘又带着几分矜贵。

微风拂过,道边柳枝轻摆,有飞鸟腾空跃起,鸣声短促。我恍然回过神来,勉强拾起一点理智,猜测他应该是哪家高官的公子,第一次来迷了路,就给他指了指我过来时的方向:“出……出去的路在这边。”

他的眉眼秀气柔和,神色却淡漠而疏离。见我指路,抬眸看了一眼,目光又回到了我身上:“我住这里。”

“啊?”我脑子还有些懵,疑惑道,“你怎么可能住在这里?”

话说出口我才意识到这种语气很不妥当,他的神色有些许不自然,抿了抿唇,喉结微微一动,没出声。

我连忙摆摆手解释:“我只是好奇,并非对你有怀疑或者冒犯之意,你不愿意说就罢了。”

“没关系,”他沉默了一下,还是回答了我,“我父亲是太上皇的故友,此番前来祝寿,暂时借居于此。”

怪不得。

不过我还真是没想到,皇爷爷的那些个老气横秋的朋友里,居然还有人能养出这么水灵的儿子。

这样看来,我还有接近他的机会。

我心里窃喜,面上还是尽力的维持仪态,开口道:“我对这里很熟悉的,要我带你走走吗?”

怕他觉得我唐突,我又补了一句:“你想一个人也可以,我只是觉得,清和园太大了,你一个人逛会很无聊。”

他看着我不答话,眸色幽深。我被盯得有些紧张,吞了吞口水打圆场道:“不愿意那就算了,我刚好有事,就先走了。”

呸,我就不应该问,第一次见就约人家游园,真的是色令智昏。

我一边腹诽,一边绕过他,想赶紧逃离这个尴尬的场景。

擦肩而过的时候,我闻到了来自他身上的草药味,苦涩里带着一丝清凉,还夹杂了几分老庙中的香火气,不是很厚重,但很有穿透力。

像雨后阴冷的空谷里袅袅升起的一缕炊烟。

潮湿,旷远,空寂。

但抚慰人心。

我突然有些后悔,他明明还没有表态,万一他是愿意的呢,万一他只是反应慢了些呢。

可我现在回头,也太没有气节了吧,显得我很不矜持一样。

可就这么走掉,万一他们明天就走了呢,那我不是连他的名字都没机会知道了吗。

正这么胡思乱想着,手腕一紧,他拉住了我。

我没有防备,吓了一跳,但多年的礼仪训练让我没有太过失态。我稳了稳神,回过身来看向他。

“你看起来有几分眼熟,”他松开我,看着我的眼睛接着问道:“你是谁,我以前是不是见过你?”

眼熟就对了,好歹我也算个大人物。

“那你呢?”我到底是控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反问他,“你告诉我你的名字,我就告诉你我是谁。”

他犹豫了一下,垂眸看向右手手心,我被他的动作吸引,但还没来得及辨认他在看什么,就听他答道:“我叫陆沅,”

“沅芷澧兰的沅。”

名如其人。

“姜川,”我想说一马平川的川,又觉得土里土气,有点配不上他的名字,改口道,

“一川烟草的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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