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打坐(1 / 2)

“风筝?什么风筝?”慕明不明白。

刘珍继续在“皎皎”和“小毛毛”的身上检查着,费了半天劲,终于找到了信号接收器,小心翼翼地拆解下来,用自己带来的仪器与接收器不断匹配着,始终连接不上。

她说:“情况那么紧急,你咋不按约定咳嗽呢?我实在急得不行,就自己进来了。”

刚才慕明料到自己有些危险,但是他想“皎皎”应该不至于立刻动手,自己先拖延一点时间,看能不能多了解一点信息,他的眼睛看不见,不知道自己刚才距离死亡的距离就在一瞬间。

他问刘珍:“刚才怎么了?这个’皎皎’和’小毛毛’真的是余城投放过来的?”

刘珍点点头,“咱缺了一个可以信任的传递消息的人,寇爷爷提到您,我暗中调查了一下,您的女儿已经出走了两年多,怎么突然回来了?我再查了查她交往的那个余城的男朋友,见鬼了,什么痕迹都没有。再者,我们不是从余城弄回来的那批物资中有奇怪的整体活物吗,我想按照余城的风格,不可能只做一些小动物。为什么他们会选择投放在您家里,这个原因我一定要搞清楚。”

慕明苦笑着,“所以你再去查了我这个瞎眼的糟老头子以前是做什么的。”

刘珍不好意思地说:“我不是故意要查您,但是,您知道,这件事关系重大。”

慕明摆摆手,“唉,每当我以为往事能过去的时候,总是过不去。你到院子周围看看,我年龄大了,很多地方顾不到。”

刘珍出去巡查一圈,左右邻居家里偶尔传出来打孩子骂丈夫的响声,猪牛羊鸡闲庭信步,余城能想到把风筝投放到这里来,离他们启动大计划时日未远。她在院墙角落放了一个她改良过的“看门狗”安保装置,忧心忡忡地回到屋里。

她看到慕明的指尖套着一个刻花圆环,轻轻旋转着。刘珍走近,“叔,这就是您在江湖上的标记?”

慕明苦涩地咧着嘴,“标记?对,我还没退出组织的时候,江湖上的朋友确实会给三分薄面,我在这个小村子落脚之后,这个东西,是我的催命符。”

他没有按照黑衣人的吩咐,马上回去报道出任务,他侥幸地想,也许再找一天呢?再找一天呢?儿子会找到的,他还那么小。至于任务,老大手下那么一支强大的队伍,他不回去没什么影响吧。

他的标记是他学成出师之际,老大专门送给他的,刻花圆环是一摸一样的一对,他离开老大时,在给老大的信中已经写明白,虽然老大把他作为了交易的筹码,但是他不恨老大,是老大把他一个流浪的小乞丐教养成人,在江湖上混出了一点名堂,他永远心存感激。只是,他厌倦了这些年刀口舔血的生活,他要找个安安静静的地方度过余生。他请老大放心,他不会泄露老大的任何秘密,不再参与江湖上的任何纷争。一对刻花圆环他带走一只,权作纪念。

慕明自己随身带的那只银环,在结婚的时候他送给了那个啥也不要、啥也不问的傻姑娘,她拿到之后,配了一条红丝线,珍而重之地戴在脖子上。如今,老大让人把另一只圆环送回来,刚好可以给两个孩子每人一只。只是要快点找回儿子。

接下来地几天相安无事,他以为老大放过了他,更加卖力地找儿子,家里虽然拜托了胖婶照顾,还是放心不下,无论多晚,他一定撑着回家。

这天,他好不容易打听到在城北有一个没人认领的小男孩,他付了信息费赶过去,荒郊野岭,野狗都没有一只,怎么会有小男孩,被人骗也不是第一次,堂堂一介寻花高手数次被骗,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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